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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隐瞒病情结婚 离婚后能否不扶养

2017-02-14 11:45:4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4日讯  马女士:丈夫隐瞒病情与我结婚,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他婚前就没什么钱,请问,如果离婚的话,我是不是要给他扶养费?

【解答】

王瑜敏(平潭县法院法官)马女士,您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你们有孩子,且孩子随男方生活,你应当承担一部分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等费用。如果没有孩子,你无需向男方支付扶养费,但和男方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如果男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则你们的婚姻无效,你们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男方患的是其他疾病,你们的婚姻有效,你们离婚时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报记者 陈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