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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检察院护航生态立县战略

2017-02-28 09:07: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重拳打击生态环境建设领域贪污贿赂案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28日讯  寿宁县检察院始终保持严惩生态环境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高压态势,自2014年以来,共立案查办造林护林、环卫管理、环保审批、旧村复垦等生态环境领域贪污贿赂案件5件8人。

“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事关寿宁县的改革事业发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刻不容缓。”寿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映华介绍,近年来,该院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生态环境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为契机,结合寿宁县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查办生态环境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造林护林、环卫管理、环保审批、旧村复垦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查办了一系列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014年,查办了武曲镇梅洋村党支部书记林某甲和村民主任林某乙贪污植树造林专项资金,南阳镇铁场村村民主任张某某贪污生态林防火带专项工程款案件;2015年,查办了寿宁县环保局审批股原股长刘某某利用审核、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案件;2016年,查办了寿宁县环卫处原主任林某某、原副主任蔡某某等共同贪污环卫资金窝串案,平溪镇岭后村村委会原主任魏某某贪污旧村复垦专项补助款案件。

这些案件的查办,有效遏制了寿宁县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守住了该县的生态红线。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叶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