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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3月22日公告

2017-03-22 11:20:31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3月10日13时30分许,深埕边防所官兵根据线索掌握,在石狮市锦尚镇锦尚村港桥附近路段查获一辆小型厢式货车,车牌闽CS1783,经过磅、称量,车内载有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12吨。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和车辆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深埕边防派出所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局深埕边防派出所

2017年3月22日

李晓华:本院受理原告黄玉梅、高林海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林康业:本院受理原告张自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联信易贷(福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谢银彬与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方支行与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城支行、第三人联信易贷(福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易生支付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联信易贷(福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钶淳与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方支行与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蕉城支行、第三人联信易贷(福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易生支付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江凤珍、陈开池(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埕边村东阁216号):本院受理原告何和平与被告陈华、林好福,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陈华于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因你们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被告陈华请求:将本案移送给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陈香朱(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楼前村154号):本院受理原告叶华云与被告薛天桐、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1民初4298号民事判决,判决:一、被告薛天桐、陈香朱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叶华云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5%从2016年1月22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薛天桐、陈香朱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叶华云偿还借款53.75元。如未按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1436元及诉讼保全费4320元,由被告薛天桐、陈香朱负担,被告薛天桐、陈香朱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陈香朱(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楼前村154号):本院受理原告薛天琪与被告薛天桐、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1民初3468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薛天桐、陈香朱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薛天琪偿还借款280万元及利息(其中,借款200万元的利息按月利率1.3%自2015年11月23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借款80万元的利息按月利率1.3%自2015年12月6日起计至款项还清之日至)。如未按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1874元及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薛天桐、陈香朱负担,被告薛天桐、陈香朱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格力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香港):本院受理原告刘文英等人诉你等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格力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满3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7年7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在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王丁标(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9101252333):本院受理原告程金录诉你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张忠杰不服本判决,依法在上诉期限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则视为送达。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林加昌:本院受理原告洪长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681民初53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黄毅聪:本院受理原告林秋菊与被告黄毅聪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角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郭能财:本院受理原告谢福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681民初31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陈秋品、陈丽美: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489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与被告陈秋品、陈丽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林传龙:本院受理原告李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杨孝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洪华斌、张丹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饶自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陈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曾程寿、宋爱仙:本院对原告福鼎市五昌钢材经营部与被告曾程寿、宋爱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82民初19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曾程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福鼎市五昌钢材经营部货款367463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2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2、被告宋爱仙对上述欠款及利息承担共同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林叶、林国雄:本院受理再申请人(一审被告)郑爱琴与被申请人(一审原告)黄石霞、一审被告林叶、林国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304民再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建德饲料店不慎遗失由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5月1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营业执照注册号:35062560004582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长泰县建德饲料店

2017年3月22日

郑杨锋、柳逢清:

本院受理原告宁德东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福建省南安恒昌纸品有限公司、福建南安市恒兴日化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吉利塑胶有限公司、吴荣华、郑丽珠、吴家灿、吴金保、福建省南安市吉利餐具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福建省南安恒昌纸品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复利;原告对福建南安市恒兴日化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福建省南安市吉利塑胶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在保证债权本金最高额1000万元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吴荣华、郑丽珠、吴家灿、吴金保、福建省南安市吉利餐具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各保证人在承担有限责任后有权向福建省南安恒昌纸品有限公司追偿。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丰民初字第33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晋江市鑫时达服饰织造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泉州市富丽华轻纺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你方支付原告货款255538.2元及相应利息。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5)丰民初字第34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泉州顶星鞋服有限公司、福建省呈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黄晶福、荣祺(福建)鞋服有限公司、王少平、福建南安市丰州狮山电器设备厂、泉州市华拉利鞋服手袋有限公司、傅俊豪: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泉州顶星鞋服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荣祺(福建)鞋服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本金中的500万元及相应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福建南安市丰州狮山电器设备厂、泉州市华拉利鞋服手袋有限公司、傅俊豪对上述债务中的10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福建省呈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黄晶福、王少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泉州顶星鞋服有限公司追偿。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丰民初字第33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林劲松、陈雄观:

本院上诉人福建省麒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建省方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劲松、陈雄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林清贵: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支行与被告林清贵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4民初23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黄石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郑彩云: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佳牧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你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黄庆林、周美兰:

本院受理原告林水妹诉被告你们二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人民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张建才、张瑞花:

本院受理原告胡泽民诉被告张建才、张瑞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606号。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元。二、请求判令被告二人做为担保人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请求判令被告一、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冯永强、李文玉:

本院受理原告姜民跃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613号。诉请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608665元及自2013年7月1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时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利息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王平顺:

本院受理原告朱银娇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630号。诉请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96000元整,并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张建才、张瑞花:

本院受理原告康春喜诉被告张建才、张瑞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645号。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0000元及利息10800元(该利息从2016年12月4日起,暂算至2017年2月28日止,此后利随本清)。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葛忠恩律师事务所汤有华律师(身份证号350428197407114051),不慎遗失福建省司法厅2016年12月2日核发的律师执业证一本(执业证号:13504201310121262,流水号10751678),现声明作废。

汤有华

2017年3月22日

青岛锦煜宏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原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锦煜宏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24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青岛锦煜宏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货款779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14年9月9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货款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翁其俊、李倩:

原告杨淑兰与被告翁其俊、李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29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翁其俊、李倩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淑兰借款本金1800000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从2014年4月19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陈建华、胡玉者:

本院受理原告叶金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自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埭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陈国强(男,1966年6月1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金峰镇华阳村官朱边26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26196606016311)、福建省长乐市华强针织有限公司(住所地长乐市金峰镇华阳村官珠边26号,法定代表人陈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德与被告陈国强、福建省长乐市华强针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2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陈国强(男,1966年6月1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金峰镇华阳村官朱边26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26196606016311)、福建省长乐市华强针织有限公司(住所地长乐市金峰镇华阳村官珠边26号,法定代表人陈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德与被告陈国强、福建省长乐市华强针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2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吴容俤(男,1968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梅花镇梅北村梅滨路258号,现住址不详,身份证号码350126196811197617):

本院受理原告刘秀琴与被告吴容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金峰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许金和、沈玉燕:

本院受理原告詹淑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其借款340万元,并支付其中100万元自2012年11月21日起、240万元自2012年11月25日起均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詹东辉、张志禹:

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詹东辉偿还借款9万元并自2016年4月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止利息为16680元);2、被告詹东辉承担原告因本案花费的律师费4000元;3、被告张志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李锦、曾婵娟、李俊达、李煜耀:

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李锦、曾婵娟偿还借款16万元并自2016年5月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止利息为29400元);2、被告李锦、曾婵娟承担原告因本案花费的律师费4000元;3、被告李俊达、李煜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四被告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张美展、杨赛宾、吴静陈:

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张美展、杨赛宾偿还借款18万元并自2016年4月1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止利息为32160元);2、被告张美展、杨赛承担原告因本案花费的律师费4000元;3、被告吴静陈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王钦、林煌婷、张剑恩:

本院受理原告张元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王钦、林煌婷偿还借款8万元并自2016年4月9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止利息为14613元);2、被告王钦、林煌婷承担原告因本案花费的律师费4000元;3、被告张剑恩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何争购:

本院受理原告张双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622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陈兴斌(男,1977年12月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鹤上镇新览村路上105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712081859)、杨依琴(女,1978年4月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鹤上镇新览村路上105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804045345):

本院受理原告陈丽英与你们(2017)闽0182民初3612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黄建华(男,1968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湖南镇西宅村旧厝268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6811135918)、董宝月(女,1973年7月7日出生,汉族,原住长乐市湖南镇西宅村旧厝268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307077127):

本院受理原告李增锦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14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郑英(男,1983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上墩顶村新建路272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311055110):

本院受理原告陈翠云与你(2017)闽0182民初3672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午9时3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郑英(男,1983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漳港街道上墩顶村新建路272号,现住址不详,公民身份号码:350182198311055110):

本院受理原告陈翠云与你(2017)闽0182民初367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0时00分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瑞安市东瓯针织实业有限公司、瑞安市建树针纺有限公司、陈逊、谢秋霞、陈良余: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104号),现和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6月7日下午3: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6月20日依法作出裁决,你们应于本裁决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陈志强、祁朝霞:

本院受理原告黄如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49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2日

福州恒程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7年3月16日作出了你单位职工吴晓江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由于你公司现已不在工商登记住所地办公,迁移新址不明,以致无法向你公司送达该《认定工伤决定书》,现我局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榕人社晋伤险(决)字(2017)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本《认定工伤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认定工伤决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本《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福州市人民政府或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泉州泉港万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连小平

联系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坑仔底村085号

联系电话:13506040674

组长:连小平 成员:连小平、张惠阳

泉州泉港万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邵武市亚辉建材机械有限公司2017年3月20日股东会决议,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游企宁

清算组成员:游企宁、俞华贵、游雅辉

联系人:吴丹丹 电话:15959916118

福建省邵武市亚辉建材机械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富鼎商品经营有限公司2017年3月16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其金 联系电话:18650798445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双溪镇中山东路85号

福建富鼎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疆域互联网商品交易有限公司2017年3月1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其金 联系电话:15280052522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城南中路16号1层

福建省疆域互联网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华东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7年3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其金 联系电话:15280052522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城南中路36号1层

福建省华东大宗商品交易市场

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中海福商品经营有限公司2017年3月1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其金 联系电话:15280052522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双溪街道城中路20号

福建中海福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顺昌县领头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3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连俊 联系电话:18960650888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城北路156号天天花园29幢1009室

顺昌县领头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2日

清算公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和县鑫泰果蔬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50628595977282U)2017年03月20日的股东会议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单位通知书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林文士

联系电话:13860805222

联系地址:福建省平和县南胜镇前山村顶楼组

平和县鑫泰果蔬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林文士 组员:叶赞林、陈清江

2017年3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星华誉贸易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8日的股东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施生顺

清算组成员:魏城、唐秋香

联系人:施生顺

联系电话:13599363399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上京镇隆美村

福建省星华誉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名都皇室足浴休闲会所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7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02600107326,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名都皇室足浴休闲会所

2017年3月2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梅列区彭玉桂小炒店不慎遗失三明市梅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7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注册号:350402600156653,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梅列区彭玉桂小炒店

2017年3月21日

遗失声明

建阳市祖荣五金水暖经营部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4月2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350784600092819,现声明执照正、副本作废。

建阳市祖荣五金水暖经营部

2017年3月21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红香生态茶叶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9月26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579275192W,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红香生态茶叶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建设镇鑫家宜通讯店不慎遗失福建省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1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注册号:350425600156678,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建设镇鑫家宜通讯店

经营者:郑永镜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陆陆玖玖足浴休闲会所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3月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781600099130,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陆陆玖玖足浴休闲会所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顺昌县雷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顺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1M0001B890W,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雷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金花茶林场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8月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097575,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金花茶林场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叶则风五金经营部不慎遗失福建省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4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本,注册号:350921600226556,现声明作废。

霞浦县叶则风五金经营部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下浒鑫浩海带加工厂不慎遗失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2年04月23日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电子营业执照各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921593482673F,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电子营业执照作废。

霞浦县下浒鑫浩海带加工厂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万兴电器店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0年06月10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583600232775,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万兴电器店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镇大海螺便利店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4年06月1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58360047235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镇大海螺便利店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星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3500153130,发票号:02620981,现声明作废。

福建星洲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星灿贸易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帝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102784504898G,丢失福建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3500162130,发票号码:03307291(金额8000元)抵扣联和发票联,现声明作废。

福建帝傲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锦洪鞋服商行不慎遗失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6月16日联合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闽国税号:350321197701010771 号),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锦洪鞋服商行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城厢区花先寻鞋服商行不慎遗失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各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02MA346BU85P,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莆田市城厢区花先寻鞋服商行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闽清加油站不慎遗失闽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12-16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4854791336X,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闽清加油站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闽清加油站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1240009506)、福建省汽车运输总公司闽清公司加油站财务专用章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闽清加油站

2017年3月2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四季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1月26日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1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3MA344MRGOH,声明作废。

三明市四季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四季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1月26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3MA344MRGOH,特此声明电子执照作废。

三明市四季鲜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