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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3月28日公告

2017-03-28 11:44:3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认领公告

2017年3月22日15时40分许,围头边防派出所在晋江磁灶镇磁灶古窑址附近山坡空地上查获一地上油罐,罐内存储有无合法手续柴油6.01吨,现场未发现可疑人员。因上述查获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晋江市公安局围头边防派出所

2017年3月28日

认领公告

2017年03月13日12时13分许,泉州边防支队缉私工作专班根据情报线索,组织秀涂边防所官兵在惠安县辋川镇324国道源昌制衣厂路段,查获一辆涉嫌运载无合法手续成品油轻型厢式货车(闽CT560V),内载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成品油10.16吨吨,现场抓获两名违法嫌疑人朱某斌(男,28岁,泉港区前黄镇人)、詹某风(男,22岁,泉港区南埔镇人),现场未发现其他可疑情况。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3月28日

认领公告

2017年3月14日00时10分,我支队在福建省惠安县净峰镇净北村斗尾港高速出口旁一空地、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珩海村巷子先后查获四部改装厢式货车,该货车厢内油罐分别装有疑似无合法手续柴油若干,其中闽CY887Z运载8.76吨、闽CB0X16运载9.86吨、闽CZ712U运载10.08吨、闽CZ396U运载9.82吨。因上述查扣的无合法手续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7年3月28日

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处罚告知书

蔡元亮(身份证号:422825198211100210)

你于2016年6月29日18时许,在晋江市县道322线东石镇郭岑村路段,因驾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我大队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依法告知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拟对你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你可以在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我大队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者向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你的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晋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3月28日

汤香妹:本院受理原告黄龙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魏观水:本院受理原告雷小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922民初20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到本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建财、陈秀春、福建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亿工艺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335号原告郑则忠与被告陈建财、陈秀春、福建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盛亿工艺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林廉础、陈钧: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544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与被告林廉础、陈钧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美珍:本院受理原告彭志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15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方如俭: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方如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方如俭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垫的公摊水费42元(交房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止)、代垫的公摊电费630.4元(2015年1月7日至2016年11月6日止),合计672.4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1民初42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榕: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陈榕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1456.64元,代垫的公摊水费42元、代垫的公摊电费153元,合计1651.65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1民初42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刘智、卢建容: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智、卢建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刘智、卢建容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1500.53元,代垫的公摊水费42元、代垫的公摊电费572.4元,合计2114.93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1民初42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洪安茜: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洪安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一、洪安茜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福州新三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1200.42元,代垫的公摊水费42元、代垫的公摊电费327元,合计1569.42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1民初4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肖丹:本院受理原告周长树与被告肖丹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们[1、判令原、被告离婚;2、判令婚生女肖林瑶、儿子肖祖龙由原告抚养;3、判令被告承担子女未满18周岁抚养费(暂算至子女18周岁止抚养费为2600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许权南:本院受理原告何万平与被告许权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款3200元;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黄通(住永泰县城峰镇十八坪路471号)、林美丽(住永泰县霞拔乡下园村省墘寨5号)、黄蓉(住永泰县霞拔乡官村前洋17号):本院受理原告范功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5民初19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张静琳:本院受理原告庄沐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及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云霄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吴良玲(现在日本国。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580809001X)、林民慧(现在日本国。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6110170047):本院受理原告陈瑞华诉你们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39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吴良玲、林民慧分别经过3个月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633908713U):本院受理原告温添慰、林彬、翁燕芳、王云芳诉你预售合同纠纷叁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1民初5466、5558、55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林开喜:本院受理原告李玉树与被告你及郑艳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6)】闽0304民初48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吴秀清、唐李:本院受理原告福州领海贸易有限公司与吴秀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申请追加唐李为本案被告。原告诉求:一、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货款人民币264846.4元,向原告偿还货款合计人民币264846.4元及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该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放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蔗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闽清盛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17年3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刘必镇 联系电话:18965038015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南山路191号

闽清盛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刘必镇

2017年3月2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市永鑫电梯有限公司2017年3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刘永兴

清算组成员:黄惠兰 林贵波 林培清

龙岩市永鑫电梯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8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明市五湖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557582802G)经2017年3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电话;13860502574 联系人;陈晓玲

地址;三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园

三明市五湖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3月2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东山县易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负责人:李庆林 清算组成员:李庆林、练金丽

东山县易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清算组

2017年3月2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浦城县云忠家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3月27日的社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朱云忠 电话:15959778668

清算组成员:陈标泉 朱平忠 蒋利武 周如标

浦城县云忠家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7年3月2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浦城县国富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17年3月27日的社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朱云忠 电话:15959778668

清算组成员:陈标泉 蒋国富 毛仁护 吴勇军

浦城县国富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7年3月2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红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3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周丽珍 电话:13960665894

清算组成员:王维干 余远锋

福建红日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清算组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美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2月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3699035548T),现声明作废。

福建美亚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三元区东霞日用品店不慎遗失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6月2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081533,现声明作废。

三元区东霞日用品店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谢少清,不慎遗失四方形塑料材质的明溪县农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一枚(内书:谢少清印),现声明该法人章作废。

声明人:谢少清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寿达汽车配件店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5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44118),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寿达汽车配件店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西埔镇宾菲服装店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0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各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063359),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西埔镇宾菲服装店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陆国华涂料商行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月2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783600160133),现声明作废。

建瓯市陆国华涂料商行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金亭家电修配店不慎遗失由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于2015年01月1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9360000680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金亭家电修配店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民发摩托车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长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06月0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625660391270A,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长泰县民发摩托车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霞浦县溪南镇钟丽荣食品店不慎遗失由霞浦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03月07日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壹份,许可证编号:SP3509210950001269,现声明该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作废。

霞浦县溪南镇钟丽荣食品店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闽清县圣迪雅箱包厂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03-23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350124100020072,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闽清县圣迪雅箱包厂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闽清县圣迪雅箱包厂不慎遗失福州市闽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各一份,代码为593462269,现声明该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作废。

闽清县圣迪雅箱包厂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福鼎市腾达装饰装修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3月 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0523274942,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福建省福鼎市腾达装饰装修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闽清县梅城镇台山依源水果店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3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为:350124600026595,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闽清县梅城镇台山依源水果店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本餐厅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50902600052477,特此声明!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食惠阁餐厅

2017年3月28日

遗失声明

闽清县梅城镇味道服装店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04-23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124600052378,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闽清县梅城镇味道服装店

2017年3月28日

刘玉清:

本院受理原告黄建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5民初37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杨勇、杨美英:

本院受理原告梁国章诉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305民初47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林喜望、曾海英: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二被告偿还借款100万元并自2016年8月1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1.8%计息(暂计至起诉之日止利息为112800元);2、二被告承担律师费3万元;3、本案诉讼费二被告承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凤龙:

本院受理原告冯亚荣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5民初48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凤龙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冯亚荣欠款537935元,并自2016年11月3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忠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上海彤清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恒福美贸易有限公司、张瑞华、池丽仙、张清华、罗灼唐、张瑞春: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093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6月22日下午16:0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福建瑞和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实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闽弘船务有限公司、江惠团、施金容、施瑞朝、陈拱、谢良锋: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094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6月22日下午16:3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福建盛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奥德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安市富泰电机有限公司、福建冠宇电源有限公司、陈英华、陈振弟、刘惠玉、陈元、陈秋梅、兰美招:

本会受理申请人明策伟华有限公司(WELL PLAN BRILLIANT LIMITED)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2017]年榕仲受字第092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变更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们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6月22日下午15:30在本会进行开庭审理。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陈其涛、管长荣、管财荣、揭禄荣、管飞荣、肖晓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陈其涛归还借款本息及逾期利息23757.08元;被告陈其涛向原告支付2016年12月5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及罚息;被告管长荣、管财荣、揭禄荣、管飞荣、肖晓冰对本案借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管飞荣、陈其涛、管长荣、管财荣、揭禄荣、肖晓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管飞荣归还借款本息及逾期利息23103.20元;被告管飞荣向原告支付2017年1月16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及罚息;被告陈其涛、管长荣、管财荣、揭禄荣、肖晓冰对本案借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董兴通,男,1962年1月29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50126196201297119,原住长乐市文岭镇董村后董151号,现去向不明:

本院受理原告郑振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424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林建清:

本院受理林世珠(又名林吓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22民初47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林世珠借款1.3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柯晓鸣:

本院受理原告韩正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29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柯晓鸣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韩正借款30000元及该款自2010年2月21日起至还清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690元,公告费720元,由柯晓鸣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周志国:

本院受理原告韩正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4民初29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周志国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韩正借款10000元及该款自2012年8月19日起至还清之日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280元,公告费720元,由周志国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吴贵珍:

本院受理原告张炳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王成林: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万昆工贸有限公司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须知、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黄荣宗:

本院受理原告张炳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林燕青、陈金生:

本院受理原告陈惠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人民法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及须知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朝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锋: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奥维思市场营销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成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彭水明、张国清:

本院受理原告叶礼铭、彭水明诉被告福建省金亿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第三人张国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6)闽0703民初3501号。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吴世冬:

本院受理原告钱水明诉被告你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103号。诉讼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广告制作款10867元。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2014年2月23日至今,三年拖欠总额20%滞纳金2373.4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曾焕专、杨雪霞:

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童游信用社诉被告曾焕专、王文迪、吴斌、杨雪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598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曾焕专、王文迪偿还我社借款本金140000元,及利息14813元,(该利息算至2016年11月16日)后按《联保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逾期利率算至清偿日。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吴斌、杨雪霞负连带保证偿还责任。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杨雪霞负共同偿还责任。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丁炳生、葛满秀、真淑进:

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童游信用社诉被告丁炳生、葛满秀、真淑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599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丁炳生偿还我社借款本金10862元,(该利息算至2016年11月16日)后按《联保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逾期利率算至清偿日。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真淑进负连带保证偿还责任。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葛满秀负共同偿还责任。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许孝林:

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童游信用社诉被告吴胜荣、福建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桂华、徐友明、许孝林、徐友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600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吴胜荣偿还我社借款本金4800000元,及利息468504元,(该利息算至2016年7月19日)后按《联保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逾期利率算至清偿日。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福建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抵押责任,原告对被告设定抵押的抵押物以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沈桂华、徐友明、许孝林、徐友福承担连带保证偿还责任。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徐友福负共同偿还责任。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吴建飞:

本院受理原告吴小珠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17)闽0703民初77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80000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调解建议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6: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黄潮喜、何水贞:

本院受理原告李良珍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31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黄潮喜、何水贞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良珍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其利息。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郑建阳:

本院受理黄炎清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30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郑建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黄炎清借款150000元及利息(自2016年2月1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朱文英:

本院受理原告黄建芳诉被告朱文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31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朱文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黄建芳借款本金240000元及其利息(从2016年10月24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黄建芳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林建福、吴芳华:

本院受理童银奎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31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林建福、吴芳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童银奎借款本金200000元。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谢亚豹、吴金爱:

本院受理陈文杰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32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谢亚豹、吴金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文杰借款本金600000元及利息(自2014年11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谈啸龙:

本院受理陈磷、余上旺、黄金玉、陈璐、陈思娅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33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谈啸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磷、余上旺、黄金玉、陈璐、陈思娅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截止至2012年4月30日为120000元,并自2012年8月1日起以借款本金100000元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秀律、第三人黄清火:

本院受理原告谢可可与被告惠州市润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远茂实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新宏基木业有限公司、徐秀律、福建省武夷建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第三人黄清火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号为(2015)潭民初字第3298号。因你们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宣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6月2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进行宣判,请准时到庭参加宣判并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5日

董美英:

本院受理刘金凤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703民初3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董美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刘金凤借款180000元及利息(自2015年3月1日起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自2015年3月1日起以借款本金13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福建省格林威休闲渡假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市国安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第三人福建省格林威休闲渡假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厦门市国安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双方已经自愿达成协议。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6)闽0902民初1107号民事调解书。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林学梅,男,1960年6月1日出生,户籍地长乐市文武砂镇壶东村、林瑞云,女,1964年12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长乐市鹤上镇仙街村。

本院受理原告林月云与被告林学梅、林瑞云不动产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275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林学梅、林瑞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过户登记义务、将目前登记在被告林瑞云名下的位于长乐市宏航新城3幢103单元及3号杂物间(产权证号:航房权证H字第13002751号)产权过户登记到至林学梅名下。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林学梅、林瑞云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朱丹云、张君标:

本院受理原告郑美仙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182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长乐中源化纤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宝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长乐锦江针织有限公司、鲍家风、长乐航昇针织有限公司、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3265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被告:张明珠,男,1984年9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长乐市猴屿乡象屿村:

本院受理原告刘华东与被告张明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82民初33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明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刘华东欠款60000元。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被告张明珠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月婵、陈春凤: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芳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林玉芳要求被告你们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月婵:

本院受理原告郑美娟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郑美娟要求被告你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5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月婵、陈春凤:

本院受理原告吴丹凤与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吴丹凤要求被告你们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月婵:

本院受理原告陈元官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陈元官要求被告你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朱丹云:

本院受理原告林美兰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林文群:

本院受理原告林风与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举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刘增贵: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增贵、刘小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刘增贵偿还借款本金99927.09元人民币,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直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被告刘小杰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案件受理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郭忠雄、福州云聚兴贸易有限公司、侯敏其、杨述英: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忠雄、福州云聚兴贸易有限公司、侯敏其、杨述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被告郭忠雄偿还借款本金6999352.58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直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原告对被告福州云聚兴贸易有限公司抵押给原告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杨桥路双抛桥一里新村7#-9#楼二层2号(榕房权证G字第1500013号)房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3、侯敏其、杨述英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案件受理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等人送达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陈志成:

本院受理原告程碧如与被告陈志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16)闽0303民初2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池国勇、吴银华:

本院受理原告黄建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36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池国勇、吴银华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黄建生借款20万元,并支付10万元自2015年4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以及10万元自2015年8月1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刘涵、黄碧青:

原告莆田市荔城区新度和诚贴合厂不服本院(2016)闽0303民初2519号民事判决,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刘丽仙、许群英:

本院受理原告姚国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16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黄丹娱、关清华:

本院受理原告姚国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16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黄俊富、黄爱霞:

本院受理原告庄瑞华诉黄俊富、黄爱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03民初32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黄俊富、黄爱霞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庄瑞华货款624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360元,由黄俊富、黄爱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福建莆田腾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涵江区新联合鞋套加工厂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和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3日9时30分在涵江法院梧塘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李可成、陈丽梅:

本院受理原告林文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和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6月13日8时30分在涵江法院梧塘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魏泽雄、皮容云:

本院受理原告危小梅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俩被告共同归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俩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7)闽0723民初232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更正声明

本报于2017年3月23日刊登的泉州市公安局狮东边防派出所认领公告一则中,其内容“请上述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到我所接受调查”更正为“请上述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到我所接受调查”,现特此更正声明。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