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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偷梁换柱躲执行 法官火眼金睛识诡计

2017-04-11 10:04:2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1日讯   “老赖”为规避执行以他人名义领走拆迁补偿款,可最终还是躲不过执行法官们的“火眼金睛”。最终,执行法官将这笔拆迁补偿款执行到位,并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几年前,林某因建房需要将楼顶围墙交由姚某施工。施工中,姚某不慎从二楼楼顶摔下致伤,法院判决林某承担姚某20%的赔偿责任,即18万余元。但林某在判决后及执行过程中,均未主动履行赔偿责任。该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但林某仍不改正错误,案件执行进展难有突破。

2016年11月,该院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林某的住所地实地调查,发现林某原自建的二层楼房已遇政府拆迁,但林某否认取得相关拆迁安置待遇。于是,承办法官立即向当地镇政府拆迁办进行核查,却未查询到林某任何的拆迁安置记录。

好好的房子不可能凭空消失?承办法官判断林某很有可能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拆迁安置补偿。于是,承办法官再向拆迁办指挥办公室调查得知,林某原自建房是以案外人阮某的名义进行拆迁安置补偿。

原来,林某担心补偿款被法院冻结,或者被其他债主追去,为逃避法院的执行,便委托阮某以阮某的名义办理其自建房的拆迁安置手续,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也由林某受领。林某的行为已妨碍执行,考虑到其主动履债且已取得申请人的谅解,执行法官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以示惩戒。

(陈志龙 陈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