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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源县法院积极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

2017-04-25 09:48:0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5日讯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类似这种‘打回去’的理念,既不理性也不是良好选择。”4月20日,罗源县法院青年法官黄宗斌走进福州民族中学,给同学们送上一堂难忘的法制课。

黄宗斌专门准备了生动形象的讲课稿,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现状、类型、原因及预防对策。他列举了近年来发生的3个典型青少年犯罪案例,向学生们揭示了未成年人犯罪对自己人生和家庭造成的影响以及社会危害,引导学生们防范危险、抵御侵害,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宣讲结束后,黄宗斌提问了一组有关是否构成犯罪的判断题,同学们均对答如流。

罗源县法院始终致力于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联手学校共同打造平安校园、无讼校园。2012年以来,该院先后共有12名青年干警担任县3所重点中学法制副校长,组成一支精干的法官讲师队伍,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8场次;落实审前评估、审中教育、审后帮教措施,参与预防和矫正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判处未成年犯50人,回访帮教31人次。

(洪叔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