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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警方没调解 被打者如何维护权益

2017-06-16 09:29:5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周女士:前几天我爸爸被一群工地干活的工人打了,后来报案,派出所出警做完笔录和伤情鉴定,然后派出所说我爸的伤要自己先去看,赔偿协议也叫我们自己和打人者协商,可是对方的态度并不诚恳。请问,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林若兰(平潭检察院检察官):周女士,您好!这种情况一般两种方式解决:1、协商。自行协商或者由他人、公安机关等主持调解。2、提起民事诉讼。等你爸爸的伤情鉴定出来,若构成轻伤及以上伤情,则可能构成刑事案件,这时公安机关会告知立案情况,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在检察机关起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只是构成一般的治安违法,您也可以就民事部分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的是,无论是调解还是起诉都要注意收集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证明受伤情况的材料。此外,确实没有硬性规定公安机关必须主持调解,不过在实践当中,和解是一个从轻处理的条件,我们一般都会征求下双方意见,如果分歧太大就按程序走。

(本报记者 陈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