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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7年6月22日公告

2017-06-22 09:48: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何天飞:本院受理原告陈俊龙与被告何天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5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6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三明市集兴农资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 538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3507561211 联系人:李光淡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单面街9号楼

三明市集兴农资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浦城县彪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吴彪辉 联系电话:13656960213

浦城县彪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沙县佳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70997500977)经2017年6月21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电话;18605037672 联系人;俞梦晴

地址;沙县凤凰路29幢2号

沙县佳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福州玉清家政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6月1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程玉清 联系电话:15880436625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江滨中大道北侧、曙光路东侧)福州市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A2#写字楼11层20室

福州玉清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程玉清 副组长:林义顺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德化县丰尚陶瓷礼品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以下证件:1、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3月30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337518569C。2、中国人民银行德化县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76000828001,法定代表人:郑荣芳,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化瓷都支行,账号:1408837309000007722。现声明作废。

德化县丰尚陶瓷礼品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德化瑞禾祥陶瓷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以下证件:德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2月2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6MA3463UT5K。2、中国人民银行德化县支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76000982701,编号:3910-01327170法定代表人:颜于平,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化县支行,账号:1408018009008340564。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德化瑞禾祥陶瓷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明溪县坪埠林业专业合作社设立人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吴庆生 清算组成员:罗福元 汤春莲

联系人:吴庆生 联系电话:13850823997

联系地址:明溪县城关乡坪埠村部二楼

明溪县坪埠林业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安市通达轴承有限公司2017年06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黄水课 联系电话:13505015348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水头镇工业区

福建省南安市通达轴承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黄水课 成员:蔡金顶

2017年6月22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7年6月21日股东决定,福建骏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03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13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人:何姗姗 联系电话:15080079933

福建骏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鑫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6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戴光庆 联系电话:15605995655

南平鑫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顺辉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2017年6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俞其枝 联系电话:13695095058

南平市顺辉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参天木业有限公司2017年6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黄徳锋

清算组成员:曾进禄 曾庭义 吴发钦 魏憧

联系人:黄徳锋 电话:15932976666

建瓯市参天木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松兴木业工艺厂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2月2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1本,注册号:92350403MA2YOWH1X,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松兴木业工艺厂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采云食杂店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7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1本,注册号:350403600003967,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采云食杂店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地方一东西贸易商行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2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236199,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地方一东西贸易商行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洗车宝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MA349KME4Q;现声明作废。

福建洗车宝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仙游分公司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扬帆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12月2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本,注册号:350781600224351,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扬帆教育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顺昌县新昌盛养殖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壹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0721NA000250X)和电子营业执照壹份(编号:10015100540309),现声明作废。

顺昌县新昌盛养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东山县铜陵镇众恒塑料制品厂不慎遗失东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5年5月1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626600108708),现声明作废。

东山县铜陵镇众恒塑料制品厂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乐辉鲜肉行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7月18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1本,注册号:350403600097116,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乐辉鲜肉行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世旺家禽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12月1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注册号:350702600148994,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世旺家禽店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浩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建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03月28日核发的电子执照壹份,电子执照号:10015100558507 ,现声明电子执照作废。

福建浩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明溪县世武薰鸭店不慎遗失明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6月2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350421600040103 ,现声明作废。

明溪县世武薰鸭店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武夷山市花扇采石场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国家税务局和武夷山市地方税务局2008年1月9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1本,纳税人识别号:352103197202162533,现声明作废。

武夷山市花扇采石场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建瓯市百年凤祥珠宝店不慎遗失圆形铜质公章一枚(内书:建瓯市百年凤祥珠宝店;公章编码:3507830014024) ,现声明该公章作废。

建瓯市百年凤祥珠宝店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浦城县姜松华五金店不慎遗失浦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5月19日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本,注册号:350722600157074,现声明作废。

浦城县姜松华五金店

2017年6月22日

声明

福建聚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纳税识别号91350825MA349XPY2U,盘号为661570144143的金税盘被人侵占,现声明作废。

福建聚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连城分公司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莲峰镇聚点服装店不慎遗失连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11月15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一本,注册号:350825600069614,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连城县莲峰镇聚点服装店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南平市延平区溪源森林山庄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6月3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本,注册号:350702600134833,现声明作废。

南平市延平区溪源森林山庄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九孚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2月4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注册号:350702100060907,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九孚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大田县鑫豪威商行不慎遗失大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0月23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本,注册号:350425600134863,现声明作废。

大田县鑫豪威商行

经营者:涂少莲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惠安县山霞陈细兰鲜猪肉摊不慎遗失由惠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9年08月1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52160012904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惠安县山霞陈细兰鲜猪肉摊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南安市银泰鲍翅食品商行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02月22日核发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583100077237,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福建省南安市银泰鲍翅食品商行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南安市水头镇韵哈石材经营部不慎遗失由南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4月16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壹份,注册号为:35058360055666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副本作废。

南安市水头镇韵哈石材经营部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泉州秉轩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3589570160H)不慎遗失由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国家税务局核发的通用机打发票30份,发票代码:135051470041,发票起止号码:11581236-11581265。现声明以上发票作废。

泉州秉轩贸易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郊尾镇雄威灶具门市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3年12月09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22600024546,现声明该营业执照副本作废。

仙游县郊尾镇雄威灶具门市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仙游县煌锦古典家具展示馆不慎遗失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年06月26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壹份,注册号为:350322600571810,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仙游县煌锦古典家具展示馆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邵武市一壶韵茶叶店不慎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一本(账号:35001676207052516580),现声明作废。

邵武市一壶韵茶叶店

2017年6月22日

施发术、三明祥通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2016)闽0481民初3713号〕,因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补充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9月20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8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洪伟镇、罗凤英:

本院受理原告李德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211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叶顺: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叶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5965元,利息1581.48元,合计7546.48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晋江市奥博服装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永安市新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5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张丽林、陈吉官:

本院受理原告郑剑彬与被告张丽林、陈吉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6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维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李玲卫:

本院受理原告黄永洪与被告李玲卫离婚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225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9月25日8:40时在本院20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永安睿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龙腾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解除福建龙腾建设有限公司与永安睿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锦福华城商业广场(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二、永安睿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福建龙腾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11561034.04元;三、福建龙腾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在工程款11561034.04元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四、永安睿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福建龙腾建设有限公司违约金3291917.12元(算至2015年12月11日),并以尚欠工程款5835290元为基数,按日1‰继续支付从2015年12月12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五、永安睿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福建龙腾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造价鉴定费10万元;六、驳回福建龙腾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刘良芳:

本院受理(2017)闽0481民初2126号原告永安市阿福石材商贸行与被告刘良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各一份。自本公告之日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林丽英:

本院受理原告单玲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211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尤赐兴:

本院受理原告黄永新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4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杜振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4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潘惠珍:

本院受理原告周小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兰加色、雷利桃:

本院受理原告李珍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186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财产保全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曹丹、福建昌卓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创金天地投资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481民初1867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邓圣安:

本院受理原告黄水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郑明星、刘秀琴、永安市诚上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罗财兴、罗光书、钟菊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3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三明三合投资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沈克银诉三明三合投资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81民初51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三明三合投资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沈克银借款本金10,000元;二、三明三合投资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沈克银借款利息400元(按本金10,000元,月利率2%,从2017年12月23日算至2017年2月22日止),合计10,400元,并按上述利率计算继续支付利息至实际还款付清之日为止。案件受理费150元、公告费300元,合计450元,由三明三合投资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何美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支行与被告何美连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答辩状纸、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5804.3元,利息1510.35元,合计7314.65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徐佳贤:

本院受理原告陈亦肖与被告徐佳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4民初44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郑剑霞: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生诉被告你、张志兴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304民初38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

原告吴和臣与被告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703民初5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福建中森建设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吴和臣工程款27097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郑宜光、郑福珍:

本院对原告邱杏美诉被告郑宜光、郑福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122民初3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叶海雁:

本院受理原告张凤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闽0124民初20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林燕芳、范发浒:

本院受理原告林贻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124民初819号,原告林贻春诉请:1、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50000及暂计至2017年4月18日止的利息21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林燕芳、范发浒:

本院受理原告林贻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124民初818号,原告林贻春诉请:1、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100000及自起诉之日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林燕芳、范发浒:

本院受理原告林贻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闽0124民初817号,原告林贻春诉请:1、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及暂计至2017年4月18日止的利息72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坂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吴家宝、黄敬华: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花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2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吴家宝、黄敬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陈金花偿还借款本金140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5月7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州科丰植保技术服务部闽清县东桥分部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05-10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注册号为:350124100009583,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福州科丰植保技术服务部

闽清县东桥分部

2017年6月22日

林华坚:

本院受理原告孙龙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4民初2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林华坚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孙龙兴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54000元,并支付从2017年1月17日起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以114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清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尹忠益:

原告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骆玉德: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裁定书(转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吴世举: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大兴油墨有限公司与被告吴世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111民初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福建天迈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对福州弘博工艺有限公司诉福建天迈传媒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11民初374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林琪: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漳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林琪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林琪立即向原告上海漳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第二年场地管理费计人民币13959元,并按日分之三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16年6月17日起至上述款项付清之日止的滞纳金。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杨文鼎、福鼎市白琳沿州石材厂、杨承德、杨仁磊: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杨文鼎、福鼎市白琳沿州石材厂、杨承德、杨仁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卓阿光、朱国展: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鼎市支行与被告卓阿光、朱国展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982民初22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周堂提、王墙妹:

本院受理原告赵永德与被告周堂提、王墙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周堂提、王墙妹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9月1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姥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林德宝、李玉凤:

本院受理原告张龙海与被告林德宝、李玉凤民间借贷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永安懿鑫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涵江区瑞鑫食品商行诉你与被告林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并定于2017年9月26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陈章潮、陈翠薇:

本院受理(2017)闽0125民初1306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与被告陈章潮、陈翠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吕黎靖、罗华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与被告吕黎靖、罗华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龚敏、蔡永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与被告龚敏、蔡永干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陈宝珠:

本院受理原告陈崇安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421民初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许权南:

本院受理原告何万平与被告许权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725民初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许权南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何万平借款32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政和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罗见喜: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华成钢结构建筑有限公司与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你方偿还加工款37436.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你方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高峰,男,1975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首占镇上洋村直街7号,现具体住址不详:

原告高旭辉与被告柯玲、周锦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经被告柯玲申请本院依法追加你为本案第三人。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陈瑞明、陈国顺、林礼曦: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要求:1、陈瑞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2、陈国顺、林礼曦作为陈瑞明的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负担。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故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缺席裁判。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林兴(男,1975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住长乐市首占镇塘屿村新兴街79号,现住址不详):

本院受理长乐吴航安顺汽车租赁行诉林兴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182民初1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林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后十日内给付长乐吴航安顺汽车租赁行车辆租金14000及违约金2800元,合计168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0元,由林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乐市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泉州华彩菱镁工艺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2MA347FNR2J;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大浦工业区延陵路90号;法定代表人:马良平):

本机关于 2016年11月23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泉鲤环罚字〔2016〕0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因无法直接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泉鲤环强催〔2017〕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规定,现将该催告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限于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开具《鲤城区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将罚款本金柒万伍仟元及加处罚款柒万伍仟元,共计壹拾伍万元整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你单位如果要求陈述和申辩,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如逾期仍未履行义务,又未进行陈述和申辩,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泉州市鲤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2日

陈舒雨、余秀珍: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支行与被申请人陈舒雨、余秀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 榕仲受字第24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17年9月21日下午3:30在本会第三仲裁庭开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7年10月9日依法作出裁决,你们应于本决定作出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苏金水、程碧琼:

本院受理原告吴宗富诉被告苏金水、程碧琼、唐亚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闽0304民初25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闽清县鑫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6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叶光钱 联系电话:15859162786

联系地址:闽清县东桥镇高港村26号

闽清县鑫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组长:叶光钱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福州五源印务有限公司2017年6月14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董何莲 联系电话:1775031866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红星路6号一层70号楼房

福州五源印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董何莲 副组长:董文海

2017年6月22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台江区五源办公用品有限公司2017年06月1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或《公司法》第181条规定的解散事由),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董荷莲 联系电话:17750318660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玉环路10号中亭街改造利生苑1号楼5层06室-6

福州台江区五源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清算组

组长:董荷莲 副组长:董文海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福州科丰植保技术服务部闽清县东桥分部不慎遗失闽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05-10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为:350124100009583,和闽清县地税局2002-7-23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纳税识别号为:闽地税字闽清地352623700115261号,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作废。

福州科丰植保技术服务部

闽清县东桥分部

2017年6月22日

遗失声明

林秀清,身份证号:352227197110030564,不慎遗失《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证号:06080001818),声明作废!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