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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火并王伦为哪般

2017-07-28 08:53:13 来源:福建法治报

金圣叹说林冲是个“熬得住”的人,似乎有点儿依据,妻子被人欺辱,他熬住了;白虎节堂遭人陷害,他熬住了;野猪林差点死于非命,他也熬住了。然而,在王伦与晁盖争夺梁山领导权的节骨眼上,他却熬不住了,帮助晁盖火并了王伦,这究竟是为了哪般?

无论怎么说,王伦多多少少对林冲还是有恩的。林冲火烧草料场,杀官差,走投无路,经柴进推荐,雪夜上了梁山。对于是否收留林冲,梁山集团内部有过一番争论。寨主王伦主张不收留,理由有三:其一,林冲“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担心强宾压主,镇不住,危及梁山稳定大局。其二,林冲犯的是“弥天大罪”,得罪的是当朝军事最高长官高太尉,担心会引来官兵追捕,危及梁山和平大局。其三,林冲过去毕竟是拿工资吃皇粮的朝廷命官,“今日上山,却不知心腹,倘或来看虚实”潜伏卧底,里应外合,危及梁山安全大局。而朱贵、杜迁、宋万等辈则主张收留,理由是柴进的面子驳不得。按民主表决,一比三,林冲被正式录入梁山花名册,坐了第四把交椅。至于要林冲纳“投名状”之类,不过是王伦自找的台阶,不是有意刁难林冲。林冲当时也信誓旦旦地表决心:“林冲虽然不才,望赐收录。当以一死向前,并无谄佞,实为平生之幸。”

但当晁盖一伙上山时,林冲却违反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私自拜会了素不相识的晁盖等众,给了吴用挑拨的机会。吴用别有用心地说,凭你林教头的本事,理应坐第一把交椅。理由一,“此天下公论”;理由二,“也不负了柴大官人之书信”。明眼人都晓得,吴用所持乃“弱肉强食”之森林法则和强盗理论,但却恰好戳到了林冲“怀才不遇”的痛处。于是,他迫不及待地吐露了心中的积怨:“王伦心术不定,语言不准,难以相聚。”这就有点冤枉王伦了,因为王伦只答应收留你,并没有另外承诺你什么,哪来的“语言不准”失信于你。既然你觉得“难以相聚”,可另投别处,何必呆在山寨不走,天下之大,何止区区一水泊梁山?再说你林冲上山后也不过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称分金银,并未见有寸进之功,哪来的委屈!

善于审时度势又居心叵测的吴用听林冲说王伦已有打发晁盖一伙下山的意图时,又一次抓住良机以退为进地刺激道:“既然王头领有这般之心,我等休要待他发付,自投别处去便了。”本有投怀送抱的林冲俨然以梁山老大的口吻劝道:“众豪杰休生见外之心,林冲自有分晓。小可只恐众豪杰生退去之意,特来早早说知。倘若这厮今朝有半句话参差时,尽在林冲身上。”原来林冲“特来早早说知”的是要表明自已的立场。因为斯时,梁山泊的归属直接取决林冲的站队,林冲反水,晁盖可取而代之,林冲不反水,晁盖便只能走路。果不其然,林冲在吴用的明挑暗示下,边破口大骂,边“拿住王伦,去心窝里只一刀,搠倒在亭上”。可怜不第秀才王伦至死也没想到,林冲那么快就另栖良木,暗投新主,甚至取了自己的性命。

即便王伦真是个如林冲所说的“心胸狭隘,嫉贤妒能”之人,也罪不至死,更不应该由你林冲来“火并”,毕竟他当初在你穷途未路之时伸了援手,为你解了燃眉之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啊!

大凡拥立新君,多少都能捞到一点好处。林冲火并了王伦,帮助晁盖占了窝,似乎是立下了汗马功劳,论功行赏,林冲应该得到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可事实上,林冲的级别没有动,还是屈居第四,反倒遭老同事杜迁、宋万、朱贵等辈的不齿和新同事晁盖一伙的忌惮,甚至落下个不仁不义的嫌疑,又何苦来哉!

当然,王伦也有失误。其失有二,其一失在心肠不硬耳根子软,假如当初不留林冲,梁山自是另外一种局面。其二失在不知开空头支票,假如许诺给林冲调整位子或替林冲报仇血恨之类,谅林冲也不至于借外援而生异心“反失上下”动了刀子。

平心而论,从当时情势上看,梁山归属问题着实亟待解决。如果晁盖强占,江湖名声不好听;如果合伙经营,一山又难容二虎;不如由林冲来当这个冤大头刀刃老领导为合宜。因为林冲身上毕竟背了多条命案,再多这一条也不多。这也许就是作者有意让“熬得住”的林冲熬不住一回的初衷罢了,而金圣叹看走眼也许另有原因。

(陈枯朽  作者单位:武夷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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