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女友存款 失德男子获刑
2017-08-07 08:29: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7日讯 趁女友不备,一男子先后9次盗走其银行卡取款,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5700元。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黄某,现年20岁,案发前暂住厦门市集美区。去年6月,黄某在工作的餐厅认识了就读于厦门某高校的大三女生小婷。二人认识后感情进展飞速,两个月后便同居。一次偶然的机会,借着小婷的信任,黄某知道了小婷银行卡的密码。 去年12月的一天,黄某将小婷的银行卡盗出,到自助柜员机上取款3000元。未被发现后,黄某以相同手法在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间,分8次从小婷的银行账户中盗取人民币合计12700元。 直到今年4月20日,小婷在使用银行卡时,发现卡内存款数目有异,遂于次日报警。公安机关根据银行的取款监控录像找到了黄某。归案后,黄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黄某的家属代其退还小婷人民币15700元,并取得了小婷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共计157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黄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其已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综合全案情节,法院做出前述判决。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李松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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