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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酿车祸 致使堂弟受重伤

2017-09-19 09:16: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9日讯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一审判决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2016年4月,家住集美区的张某下班之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在同一工厂上班的堂弟张小某、邻居吴某一同回家。当车行至集美区某路段时,张某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确保安全驾驶,致使坐在最后的张小某从车上摔落受伤。经鉴定,张小某系因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张某先将张小某送回家,后将其送医救治。次日,张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医院等候民警到场处置。到案后,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认定: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致张小某从车上摔落,该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张小某乘坐两轮摩托车时,未正向骑坐且未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事故次要责任。

鉴于张某与张小某系堂兄弟关系,张小某对事故发生具有一定过错,且在法院审理阶段张某通过其家属与张小某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记者 王滢 通讯员 李松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