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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消防大队拘留2名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人员

2017-10-26 09:39: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6日讯   近日,南平市延平区消防大队依法给予廖某、罗某行政拘留1日处罚,并移交南平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执行拘留。

10月20日,延平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对南平市某百货商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工人廖某未取得电焊气焊特种作业证进行气焊操作,存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10月22日,监督员对延平区某大厦A幢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罗某在电焊气焊特种作业证过期的情况下进行电焊操作,存在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行为。 (刘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