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检察院加强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
2017-12-14 10:26: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4日讯 今年以来,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加强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为刑事被害人解决实际困难。 该院与长乐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签订《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实施法律援助的若干规定》,建立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专业化队伍。针对被害人未成年且无力聘请代理人的情况,及时将案件信息通报法律援助部门,为被害人争取法律援助;通过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增强了被害人揭发和指控犯罪的能力,获得最大限度的经济赔偿。 该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并与长乐心灵驿站联系,通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害人免费提供心理咨询及矫治。在有效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之外,案件承办人加强与被害人家属沟通,及时掌握被害人成长经历、日常情况,结合被害人个人情况,耐心开展后续心理疏导,减少犯罪为其带来的负面影响。 针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该院未检部门积极配合控申部门与未成年被害人家属沟通,了解当事人的实际状况,协助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帮助其申请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经济困难。 (刘雁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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