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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检察院创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N”观护机制

2017-12-14 11:12: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4日讯   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自2012年9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以来,始终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整合多方资源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N”观护机制,成效良好。

构建“一体化”检察工作格局,由1名检察官负责同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捕、诉、监、帮、防工作,促进未检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化,实现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开展专业心理疏导,向心灵空间(厦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专业心理咨询服务,由1名专业心理咨询师负责同一起案件的心理矫治;引入司法社工参与矫治,由1名专业社工负责同一起案件的行为矫治,利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通过包括情绪管理、理性认知在内的7个小组课程,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矫正偏差行为和态度;整合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等多方社会资源,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不同个体需求,提供学习文化知识、培训就业技能、资金救济等帮助举措。

这一机制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N”观护机制被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项目。

(罗琳 刘桂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