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结全市首例“拒执”刑事自诉案

2018-02-08 10:38: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8日讯   日前,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结了龙岩首例因拒不腾房而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自诉案,成功促使被告人丘某腾空被执行房产并达成和解,自诉人撤回起诉。

长汀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林某等4人与被执行人吴某、丘某夫妻民间借贷四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分别于2013年、2015年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陈某等4名申请执行人于2015年初向长汀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194.35万元及利息。法院立案后依法查询到被执行人丘某有房屋1栋,随即发出公告,要求丘某在2015年1月31日前迁出该房屋;并于同年4月3日作出执行裁定,进行评估拍卖执行。执行期间,法官先后5次上门沟通,但丘某拒不腾退房屋,对抗执行。

2017年11月,申请执行人陈某等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控告被告人丘某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7年12月4日,公安机关对丘某执行逮捕。被羁押在看守所的丘某追悔莫及,委托家属腾空被执行房产并交付给法院,与陈某等人案外达成和解。自诉人陈某、林某等人撤回了自诉,法院遂依法予以准许,并释放了丘某。

(曾昭辉 王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