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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车不慎致人死亡 主动担责从轻处罚

2018-03-19 10:21:5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9日讯   驾车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很容易酿成惨剧。近日,华安法院对华安一男子张某驾驶货车违规倒车致一名87岁老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

2017年10月1日6时50分许,张某想将停在高安镇敬老院内的货车倒至300米处的分岔路口时,在敬老院门口100米处倒车时碰撞到后方行人邹某,造成邹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交警认定,被告人张某未按规定倒车,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10月10日,张某与死者家属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积极赔偿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

华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鉴于被告人张某有自首表现,可依法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积极赔偿死者邹某的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根据被告人张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和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意见,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记者 洪凌霄 通讯员 苏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