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8年4月19日公告

2018-04-19 10:35: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张秀珍、林庆山:

本院受理原告余娜与被告张秀珍、林庆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鲤南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和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林凡:

本院受理原告黄青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17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7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11日9时00分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游昌:

本院受理原告郑丽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6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4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7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林元滔:

本院受理原告黄建珍与被告林元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闽0322民初46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林元滔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黄建珍借款74500元及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7月18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林元滔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00元,林元滔负担1662.5元,黄建珍负担137.5元;公告费720元,由林元滔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吴文远、杜培珠:

本院受理原告薛锦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22民初5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内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林良国:

本院受理原告刘中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322民初5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内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闽清县云龙秋香汽车配件批发部: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金亿投资有限公司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与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仙游县人民法院郊尾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陈新亮: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县坝下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由审判员颜洁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张文胜、陈益平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刘雪梅:

本院受理原告郑志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郑志伟请求法院判令你: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利息计算办法:自2018年1月5起以借款本金5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黄金辉、杨斌:

本院受理原告余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7月27日8点3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张开元、苏阿兰:

本院受理原告郑玉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7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张开元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郑玉绸为其代偿借款本息30223.8元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30223.8元为基数,自2018年1月15日起按年利率6%计至偿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6元,由张开元负担。驳回郑玉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杨金达: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县坝下支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由审判员陈伟斌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潘黎、方文桂组成合议庭,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债权债务公告

我司拟将进行股权变更,为了保障各界业务伙伴的权益,特此公告。请与我司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登记确认,若超过登记期限,则视为放弃法律权利。为了避免遗漏,请及时来我司登记确认。

一、债权、债务范围:2018年04月13日之前未结清之债权、债务。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

三、有效债权、债务凭据,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和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四、登记地点: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金松木业办公室一楼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18965391698

公司名称:福建省金松木业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欧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胡学红 联系电话:13600815379

清算组成员:胡学红、翁金添、黄晨辉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君竹路47号帝豪花园7#楼1层07店面3-I室

福建欧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胡学红

2018年4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顺昌县安恒再生物质利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21MA2YNAGM6G)2018年4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张鸣桑 联系电话:13798375659

联系地址:福建省顺昌县高阳乡大外村双溪6号

顺昌县安恒再生物质利用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4月1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名聚网络有限公司2018年4月1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陈燕青 联系电话:18094157992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站前大道79号(武夷华庭)4幢1层8;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武夷山名聚网络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陈燕青 副组长:祝玉旺

2018年4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坤和传媒有限公司2018年4月10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丁坤灵 联系电话:13599997382

联系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兴田镇黄土村22号;

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武夷山坤和传媒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丁坤灵 副组长:祝玉旺

2018年4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年04月16日福建省南安市泉发石材工艺厂(普通合伙)合伙人决议解散企业,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家选 联系电话:13906096656

联系地址:南安市柳城办事处露江村

福建省南安市泉发石材工艺厂

(普通合伙)清算组

组长:吴家选 成员:陈瑞香、吴家及

2018年4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武夷山市超韵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2018年4月16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本单位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邱卫东

清算组成员:张文 张健 钟凤英

联系人:邱卫东 联系电话:13809581314

武夷山市超韵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2018年4月19日

遗失声明

福建武夷山文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武夷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月19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8233750524X7),现声明作废。

福建武夷山文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百运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4月17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刘海波

清算组成员:李飞燕 袁丹

联系人: 刘海波 联系电话: 18006090797

南平市百运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4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南平市兴怡制冷设备服务有限公司2018年4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关榕平

清算组成员:季红英 李雪珍

联系人: 关榕平 联系电话: 13905997289

南平市兴怡制冷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清算组

2018年4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龙岩大鼎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04月16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石继星 联系电话:18505975757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519号御龙首府2号楼3层305-1号

福建龙岩大鼎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石继星 成员:廖达德

2018年4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龙岩市新罗区鹏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03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小组组长:戴祖森

成员:张仲强、张诗

联系人:戴祖森 联系电话:18760077421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路丰源新洲城C2幢5层506

龙岩市新罗区鹏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4月19日

更正声明

2017年12月15日《福建法治报》刊登福州广汇化工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公告,其中公司名称福州市广汇化工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误,现更正为:福州广汇化工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此更正声明。

福州广汇化工城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9日

伍俊更、李爱萍:

本院受理原告林友平与被告伍俊更、李爱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421民初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刘正水、第三人郑振财:

本院受理原告许龙炎与被告刘正永、第三人郑振财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山法庭大楼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

张荣有:

本院受理原告高财林与张荣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高财林请求判令:要求张荣有偿还借款2万元及其利息。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7月20日下午15时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顺昌县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