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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海边偷集装箱 赔三万五并处刑罚

2018-05-04 09:29: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4日讯  日前,集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一审判决男子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谷某是集美区居民,家里有一个集装箱,用于放置一些物品。由于集装箱体积较大、搬运不便,谷某就很放心地放在离家不远的海边。去年4月的一天,居民林某路过该地时发现了谷某的集装箱,见地方较为偏僻,便想将之盗走。

当天晚上8时许,林某联系吊车和拖车来到集装箱所在的海边,将集装箱(内有一辆电动车、一辆自行车等财物)搬走。随后,林某于当晚将该集装箱以4400元的价格转卖他人。经鉴定,该集装箱的价值为人民币7476元。2017年4月20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林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林某赔偿了被害人人民币3.5万元,并取得谅解。

集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林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