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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检察院暖心救助被性侵少女

2018-05-15 10:13: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5日讯  5月9日,当寿宁县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将一笔充满司法温情的救助金3万元交到被性侵少女刘某父母手中时,一家人流下了感动的泪水。虽然没有更多的华丽言辞,但从他们的话语中,能读懂他们对司法机关深深的信任和感激。

2017年3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朱某发现未成年被害女孩刘某和她的表妹在野外玩耍,兽性爆发,以叫刘某帮忙搬柴火及支付零花钱为诱饵,将刘某骗到村内一座老房子内强奸。2018年1月,被告人朱某因犯强奸罪被寿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寿宁县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从办案检察官处获悉被害人刘某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症,家庭生活很困难,可能需要司法救助。为此,控申科检察官立即走访调查核实情况,发现被害人刘某的母亲也犯有精神疾病,家庭完全依靠年迈的父亲务农维持生计。

经过详细调查与核实,该院认为刘某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控申科检察官随即引导被害人刘某及其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刘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3万元。

为抚慰未成年人受伤的心灵,检察官还多次联系心理辅导老师对刘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她早日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缪晓玲 刘经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