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8年5月19日公告

2018-05-21 11:29:2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林启仕:

原告张承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陈明云:

原告江秋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张银花、张新武:

原告张仕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张银花、张新武:

原告林冬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张银花:

原告余月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张银花、张雪晶:

原告余月香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鲍琳琳:

原告林立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林斌:

本院受理原告林国雄与被告林斌、林涵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1620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请求判令一、林斌归还给林国雄借款30000元及该款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林涵青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8时4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林斌:

本院受理原告林国雄与被告林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1622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请求判令你归还借款5000元及该款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8时1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胡顺达、张丽梅:

本院受理原告林凤娇与被告胡顺达、张丽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303民初27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胡顺达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给林凤娇借款186000元及相应利息(以借款1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8月29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以及借款86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9月2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计算的利息)。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黄舒玮、彭庆腾:

本院受理原告谢剑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29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限期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张荣安、魏丽钦、张贤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向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54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限期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张荣安、魏丽钦、张贤伟: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54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限期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张荣安、魏丽钦、张贤伟:

本院受理原告郭文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54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限期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赵振飞、曾金赐、李雪月、林添宝、宋慧敏:

本院受理原告黄永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17)闽0303民初2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王瑞、陈兰英:

本院受理原告陈献忠与你们及陈金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其借款20万元,并自2018年1月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陈金如对该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蒋春香:

本院受理原告刘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偿还其借款99.9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林素玉:

本院受理原告林国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林铭淘:

本院受理原告林双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婚生长子林轩宇、次子林骏羽由被告抚养,子女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黄丽霞:

本院受理原告黄福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与你离婚;婚生长子黄晓毅、次子黄雨馨由原告抚养,子女抚养费由原告自行负担。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于期限届满后的次日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杨河:

本院受理原告李开坪与被告杨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杨河偿还原告欠款14952元;2、杨河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毛晓英:

本院受理李聪标诉毛晓英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角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海市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林爱天:

本院受理原告雷建与被告林爱天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邓健:

本院受理原告郑燕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421民初1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陈晓:

本院对原告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晓、第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1民初3292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一、解除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陈晓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31380075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陈晓配合办理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注销手续;二、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于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后十五日内返还陈晓购房款379954元;三、陈晓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代偿款170942.63元、违约金11398元及律师费8208元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左秀兰:

本院对原告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左秀兰、第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1民初3290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一、解除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左秀兰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31390031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左秀兰配合办理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注销手续;二、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于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后十五日内返还左秀兰购房款688476元;三、左秀兰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代偿款341876.47元、违约金137695.2元及律师费16902元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

陈晓:

本院对原告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陈晓、第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闽0121民初329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一、解除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陈晓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31380073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陈晓配合办理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注销手续;二、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于备案登记及预告登记的注销手续后十五日内返还陈晓购房款379954元;三、陈晓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福建澳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代偿款173469.42元、违约金11398元及律师费8187元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