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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法院强制腾空一房产

2018-08-07 10:31:22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7日讯   近日,浦城县法院依法对绿洲豪庭3幢1层103室房产进行强制腾空,并邀请了南平市人大代表、公证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场监督,见证执行过程。

该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刘某于2013年4月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支行借款人民币33万元,用于按揭购买绿洲豪庭3幢1层103室住房。双方约定借款有效期为20年,并以刘某所购买的上述房产作为抵押。刘某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钱款,连续逾期4个月。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予履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城支行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一一列写清单,详细记录物品名称数量,组织搬家公司有序搬运物品。经过评估、公告等司法程序,该房屋将于近日通过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

(陈雪珍 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