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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盗窃电缆案

2018-08-24 11:14: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4日讯   近日,松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盗窃电缆一案,被告人游某生、刘某前等14人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至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2000元不等;被告人叶某良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经查,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期间,游某生、刘某前等人先后在花桥乡七家碓路段、旧县乡李墩村路段等地盗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架设在该处的电缆线,作案地域跨3县9个乡镇,作案次数多达30次,被盗电缆长达8000多米,涉案金额高达9.6万多元。被盗电缆大部分拿到被告人叶某良的废品收购点进行销账,价值总额达9.3万多元。

(连菲 李卫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