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8年8月24日公告
林长金: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目录和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和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先后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刘建海: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目录和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和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先后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翁何建: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目录和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和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先后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李忠亮: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目录和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和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先后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张金富: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沪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目录和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和第10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先后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 邵武市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陈克仙: 本院受理原告蔡晓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6民初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来本院梅仙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肖芳: 本院受理原告傅玉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23日上午9时在本院梅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林德兴、陈晓媛: 本院受理张桂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1005号民事判决书(1、林德兴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归还张桂腾借款14万元及利息;2、驳回张桂腾的其它诉讼请求)。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王洲鹏: 本院受理原告方乃存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5民初9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周有慰: 本院受理原告苏德顺与被告周有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922民初1897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李铭柱、郑玉仙: 本院受理原告黄清折诉被告李铭柱、郑玉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922民初237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李梅芳、郑玉仙: 本院受理原告黄清折诉被告李梅芳、郑玉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922民初238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20分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李隆为、翁秀钗: 本院受理原告陈立顺诉被告李隆为、翁秀钗民间借贷纠纷(2018)闽0922民初2235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922民初223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福建省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学俞、陈昌松: 本院受理原告张兆云诉被告福建省利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学俞、陈昌松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8)闽0922民初211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2018年11月12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一小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陈钦周、高瑛、高国生: 本院受理原告吴新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货款、运费等538475元及该款自2015年3月17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证据、告知审判人员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八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李美清、范六十: 本院受理原告林华与被告李美清、范六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闽04民初2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石添枝: 本院受理的(2018)闽0603执恢87号申请执行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与被执行人石丽华、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方名下址在漳州市芗城区厦浦小区1幢B座05号店面已于2018年7月30日经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闽建友估房字第201861092号《司法拍卖涉及的漳州市芗城区厦浦小区1幢B座05号店面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福建省长乐市金林恩印染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庆锐(榕航劳人仲案字(2018)第852号)诉你公司因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11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时整在本委仲裁庭(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广场南路813号一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福州市长乐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 方淑琴: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玉与被告方淑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03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方淑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金玉借款本金3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3月8日起按年利率6%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张金玉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方淑琴: 本院受理原告罗爱兰与被告方淑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03民初6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方淑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罗爱兰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3月8日起按年利率6%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罗爱兰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方淑琴: 本院受理原告罗爱兰与被告方淑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03民初6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方淑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罗爱兰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3月8日起按年利率6%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罗爱兰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方淑琴: 本院受理原告罗树兴与被告方淑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03民初6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方淑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罗树兴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3月8日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罗树兴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方淑琴: 本院受理原告杨丽芳与被告方淑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03民初7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方淑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杨丽芳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从2018年3月9日起按年利率6%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杨丽芳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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