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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9月20日公告

2018-09-20 12:46:3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罗善灼、汪秀钦、罗善武: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125民初1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叶知海:

本院受理原告许静诉你与温碧珍、张晴霞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5民初8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潘吓章:

本院受理林秀兰、郑木星、郑丽芳、郑丽红诉你和方翠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327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判令你和方翠荷归还林秀兰、郑木星、郑丽芳、郑丽红借款6万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8年12月17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苏红珠:

本院受理原告陈柏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3民初10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准予陈柏祥与苏红珠离婚。案件受理费245元,由陈柏祥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陈宗斌、周永华: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飞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宗斌、周永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并定于2018年12月18日上午8点30分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胡金满:

本院受理原告余琼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杨河:

本院受理原告李开坪与被告杨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杨河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开坪支付欠款人民币14952元及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从2018年4月11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1民初1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张韬勇、傅惠萍:

本院受理的(2018)闽0602执394号申请执行人李少伦、被告执行人张韬勇、被执行人傅惠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以下材料:漳州市龙文区荣信翠湖3幢3502号房产(2018)漳兴评报字第049号评估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依法委托漳州兴龙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漳州市龙文区荣信翠湖3幢3502号房产进行评估,该评估价值时点(2018年5月21日)市场价值206.07万元,你们如对上述评估报告有异议,可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福建汇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与被告福建汇盛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黄昌锋:

本院受理原告严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闽0123民初110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王剑清:

本院受理原告张乃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天华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700662828501T)不慎遗失福建省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发票代码:3500154130;发票号码:01173588-01173595;领购日期:2016年4月12日),现声明作废。

福建天华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福州联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吴仁铭诉你们单位关于因劳动关系解除、工伤待遇等问题的争议一案(连劳仲案【2018】282号)。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11月29日 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59号县人社局大楼六层)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连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方淑琴:

本院受理原告周建平与被告方淑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03民初7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方淑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周建平借款本金54130及利息(以借款本金34180元从2018年2月1日起按月利率2%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20000元按年利率6%从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本息偿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周建平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陈昕晖、黄宝妹:

原告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与被告陈昕晖、黄宝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03民初904号开庭传票及补充原告补充证据,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2018年11月26日日15:00第二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福建万晟管桩有限公司:

原告邱小强与被告福建万晟管桩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03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福建万晟管桩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邱小强运费3657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叶章钦、林晖、裘放城、福建省正方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毛金法诉被告叶章钦、林晖、裘放城、福建省正方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03民初11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叶章钦、林晖、裘放城、福建省正方建设有限公司一、福建正方建设有限公司、裘放城、叶章钦、林晖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毛金法借款本金742186元。二、驳回毛金法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南平市建阳区福太阳老年服务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李莲与被告南平市建阳区福太阳老年服务中心服务合同纠纷,案号为(2018)闽0703民初2085号。诉请判令:1、被告返还原告购买款20000元及利息;2、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000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8: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宋建平:

本院受理原告杨鹤奇与被告宋建平民间借贷纠纷,案号为(2018)闽0703民初2174号。诉请判令:被告宋建平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90000元郑;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福建万晟管桩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平市建阳区建钢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万晟管桩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号为(2018)闽0703民初1873号。诉请判令:请求返还被告货款24228.28元;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下午15: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林胜、肖吉琳、吴传浩、林则庆:

本会受理申请人黄文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2017]榕仲受字第555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榕仲裁字第254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陈孝忠: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市昶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孝忠买卖合同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38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你应于仲裁庭组成后第一个工作日到本会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现定于2018年12月20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一仲裁室开庭审理。(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陈友元:

本院受理原告洪安玲与被告陈友元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洪安玲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陈友元归还借款本金3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2018)闽0723民初932号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詹敏敏:

本院受理原告杨树勇与被告詹敏敏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杨树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詹敏敏归还借款本金125000元,并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8年9月3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以借款本金125000元为基数计算所得的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2018)闽0723民初1003号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

陈默、陈祥乘:

本院受理原告肖书林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8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梅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