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8年11月8日公告

2018-11-08 16:03: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林成丰:

本院受理原告郭其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6民初1286号民事裁定书与(2018)闽0426民初1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梅仙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陈火灵:

本院受理原告陈光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6民初1704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你方应当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诉讼费用,逾期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任潮辉:

本院受理原告郑小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闽0123民初2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黄庆棋、黄培芳、莆田市兴达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龚文仁与被告与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闽0303民初1059号民事判决书(黄庆琪、黄培芳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对莆田市兴达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应偿还龚文仁借款504000元及支付该款自2006年12月1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5‰计算的利息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黄绳瑞:

原告喻国祥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3民初27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黄绳瑞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给喻国祥借款本金26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7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6136元,由黄绳瑞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刘清芬、刘海榕:

本院受理原告黄亚梅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刘瑞通:

本院受理林美云诉你和郑素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3民初395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判令你和郑素玉共同归还林美云借款5万元及利息)、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郑素玉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9年2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吴谅信:

本院受理原告叶丽凤与被告吴谅信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1民初46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离婚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明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福州市仓山区行知培训中心:

本委受理朱岩与你单位因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答辩书或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将于答辩期满后的第5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仲裁庭地址: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一层,(电话:83441963)。

福州市仓山区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翁秋勇(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瑟江村何厝顶65号):

本院受理原告林恭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外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81民初6745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翁秋勇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林恭龙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谢小平(原住福建省光泽县崇仁乡金陵村白庆15号):

本院受理原告吴小弘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81民初5535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谢小平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吴小弘偿还借款本金17万元及利息。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廖发生: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中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7民初168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4900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损失70043.7元;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11000元;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沙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李亚森(男,汉族,1971年9月12日出生):

本院受理李福金、李福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5民初441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湄洲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余文港:

本院受理原告陈锦程诉你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4民初33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程国荣、谢朝莲:

本院受理原告毛广领与被告程国荣、谢朝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30民初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建宁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公告

(2018)闽04破9号

本院已于2018年9月25日裁定受理福建省金升达木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福建协胜律师事务所为福建省金升达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省金升达木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12月13日前,向该管理人(通信地址:福建省大田县均溪镇岩城文化广场2号楼305室)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9时在将乐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具体详见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和三明中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公告内容。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刘世奎:

本院对原告陈亨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3民初629号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流县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8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乐市昌辉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11月5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宝林

联系电话:15532127968

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团结小区4幢09号店

长乐市昌辉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吴宝林 组员:张东旭

2018年11月8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