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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探索涉毒品财产刑案件联动机制

2018-11-13 13:00:0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3日讯   近日,长汀县检察院牵头与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共同制定《关于规范涉麻涉毒案件涉案财物调查及财产刑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省率先探索涉毒品财产刑案件“侦、诉、判、执行”联动机制破解监督难题。

该《意见》共5章21条,明确了公安机关对涉毒品案件“一案双查”,即在对毒品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名下资产的权属、资金来源、经济状况等并行侦查;明确了侦查机关移送至检察机关的涉毒品案件未对涉案财物的调查取证、查扣、处置情况进行单独说明、制作清单连同相关证据清单随案移送的,检察机关可以不予受理;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毒涉黑犯罪财产刑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已对1578名财产刑犯罪嫌疑人进行核查清理,推动199件财产刑案件立案执行,涉案金额1132万余元;明确了法院法庭调查时应查明被告人财产状况,在判决书主文或附件中列明已经查明的涉案财物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对未执行到位的,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和限制高消费;规范看守所、司法局、银行等部门对涉毒品财产刑执行的配合,明确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各部门沟通。

(钟富娣 范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