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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8年12月19日公告

2018-12-19 11:58:33 来源:福建法治报

詹正芳:

本院受理原告林敏晶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426民初5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梅仙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林培如:

本院受理原告林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5民初25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伊建荣、李甜:

原告伊美爱与被告伊建荣、李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3民初26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伊建荣、李甜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共同归还伊美爱借款本金4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17年8月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5%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950元,由伊建荣、李甜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林文平:

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125民初19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遗失声明

林欢欢与林世财(持证人:林世财,结婚证号:J350100-2014-002602)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8年12月19日

陈汉敏:

本院受理原告毛乐坤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毛乐坤起诉你支付工程款12000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郑新荣:

本院受理原告林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偿还给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该款自2018年10月19日起,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榜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林丽新: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榜与被告林丽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51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林丽新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金榜偿付货款240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自2018年7月3日起,以本金24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至付清货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88元、公告费720元,由林丽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新界电机厂不慎遗失福建省福安市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号:350981689398580 ),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新界电机厂

2018年12月19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新界电机厂不慎遗失福建省福安市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壹份(税号:350981689398580 ),现声明作废。

福安市新界电机厂

2018年12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瓯市顺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8日的股东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清算组组长:林志强

清算组成员:林国华、郑国华

联系人:林志强 ?联系电话:18650668105

建瓯市顺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8年12月19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三明林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7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福建三明林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陈德源

联系电话:18020826855

清算组成员:侯宁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35号二层一号南区

福建三明林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18年12月18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旗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50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联系电话:13705072502

联系人:陈敏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5号

福建省旗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

郑建雄:

本院受理原告李金耀与被告郑建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51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李金耀撤诉。案件受理费12800元,减半收取计6400元,由李金耀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刘庆满:

本院受理原告郑建辉与被告林建林、刘庆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51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林建林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郑建辉借款19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8年7月13日起,以本金19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刘庆满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刘庆满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林建林追偿。三、驳回郑建辉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林建林、刘庆满负担4100元,郑建辉负担2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吴清地:

本院受理原告仙游县游洋镇龙溪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吴清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51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吴清地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仙游县游洋镇龙溪村民委员会代偿款63966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8年7月16日起,以本金6396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至还清代偿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0元、公告费720元,由吴清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林加忠、林素烟:

本院受理原告李贤珠与被告林加忠、林素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60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林加忠、林素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给李贤珠借款82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0年2月7日起,以本金82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824元、公告费720元,由林加忠、林素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榜头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刘宏超:

本院受理原告张笃政诉刘宏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判。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刘成珍:

本院对郑建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123民初1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罗清、陈慈森、林清辉:

本院受理原告林俊伟与被告谢媛媛及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宁德市快美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春铃、苏子筹、陈少钦、李培全: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德市快美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王春铃、苏子筹、陈少钦、李培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9时在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宁德市中宁贸易有限公司、陈少钦、林宝珠、王春玲、李玉太、李萍、缪幼铃: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宁德市中宁贸易有限公司、陈少钦、林宝珠、王春玲、李玉太、李萍、缪幼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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