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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2018年工作侧记

2018-12-26 15:22: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三道加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守护群众的水源

8月,毒日当头,城厢区检察院民事行政生态资源检察科干警沿着东圳水库库区和引水干渠周边走了一遍又遍。“风景挺好的,但是无心欣赏。”该科室的陈帆调侃道。原来,该院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强化公益诉讼在环保生态等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领域的强堤筑坝作用,主动出击,通过调查取证和现场勘查,调研东圳水库库区生态环境治理等相关问题。

东圳水库位于木兰溪支流延寿溪中游,是我省大型水库之一,也是莆田市的“大水缸”和生命线工程。根据《莆田市东圳库区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东圳水库的一级库区位于城厢区常太镇境内,二级库区为汇水流域,分处荔城区、涵江区、仙游县境内,坝址以上面积达321平方公里。

民行生态检察官巡查东圳水库库区

一级库区在城厢辖区内,启动“大水缸”的保护活动,这对于城厢区检察院来说,是“职责所在”。

“结合市委《贯彻落实建设美丽莆田2018年行动计划》精神,我院将环保生态领域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核心抓手。东圳水库供应着全市超过150万人的饮用水,其公益性及利害关系自然不言而明。”该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蔡茂金说。因此,在8月份,该院会同市检察院、东圳水库管理局等部门,对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库区周边、干渠周边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在搬迁安置、违法占地、生态治理、退果还林、污水治理、环境违法和安全隐患等7个方面14个问题隐患。

调研后,经过会商,该院认为东圳水库的水源保护工作涉面广、区域大、部门多,需要上级支持联合行动。该院通过与上级院的通力合作,形成《关于东圳水库饮用水资源保护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情况的报告》呈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市委书记林宝金专门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并要求检察机关继续监督落实。

10月,群众向城厢区检察院反映,东圳水库库区内出现废弃农家肥料、项目建设弃土随意倾倒的行为。接到举报线索后,该院立即调查核实,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立也即着手处理,采取全面清理库区垃圾、大力整治畜禽养殖等防治结合措施。目前,该院针对环库周边农村生活排污处置设施、污水管网建设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或调查函7份,大部分问题事项已经得到初步解决或在抓紧整改落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