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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梅列区法院首例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019-01-11 10:47: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1日讯  日前,三明市梅列区法院公开宣判俞某某涉恶犯罪集团。该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俞某某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两个重要成员即被告人陈某某(未成年)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被告人李某某(未成年)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一个由一个成年人和多名未成年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在三明市梅列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犯罪中多伴随着暴力、威胁等实施手段,且每次作案都携带砍刀等作案工具,肆意打砸、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梅列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俞某某、陈某某、李某某伙同他人用砍刀随意殴打黄某,致黄某轻微伤;被告人黄某承(已另案处理)伙同他人随意殴打邓某、赖某、李某,致使邓某和赖某重伤;致李某轻伤二级;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

梅列法院认为,此案已形成俞某某为首,多名未成年人包括陈某某、李某某等人为成员的较为固定的组织,多次在三明市梅列区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予以打击,依法从严惩处,故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 黄丽青 三明长安网记者 林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