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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受理2019年首起涉恶案件

2019-01-29 10:26: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9日讯   阻挠土石方运输,强行逼迫他人将土石方的部分利润拱手相送,一年内非法收益达8万余元。日前,福鼎法院依法受理被告人朱某梁、朱某明、朱某慈和兰某姜等四人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该案是福鼎法院受理的2019年首起涉恶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间,被告人朱某明、朱某慈、朱某梁、兰某姜在福鼎市贯岭镇通过拦截运输土石方车辆等方式,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该四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7年4月,朱某明、朱某慈多次到福鼎市管阳镇某施工现场,阻拦被害人朱某的土石方车队正常运输,并逼迫被害人朱某将运输土石方利润的50%分给自己。被害人朱某受到威胁逼迫后,只能同意朱某明、朱某慈到施工现场登记运输车次并给予两人“分红”。其间,兰某姜、朱某梁在加入该团伙后,对被害人朱某实施恐吓,甚至将被害人朱某本该合法取得的利润压榨至30%到40%不等。朱某梁等人还向被害人朱某发送暴力视频,以言语威胁、殴打等方式逼迫被害人朱某缴纳钱款。从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被害人朱某被四名被告人敲诈勒索累计8万元。此外,朱某梁还以车辆通行需缴纳过路费为由先后向被害人卓某敲诈7350元。

据悉,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刘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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