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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检察院:奋发有为方能行稳致远

2019-01-31 11:06:0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归溯主责主业之本

法律监督用功发力

“把握职务犯罪侦防职能整体转隶后检察工作新机遇,坚持自身宪法定位,在聚力主业谋求跨越中进一步坚定检察自信,全面做好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2018年12月27日,赵育生在荔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掷地有声。

荔城区检察院树立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理念,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程监督机制。2018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追捕、追诉漏犯20人,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件,改变案件定性14件,提请抗诉5件且其中2件已获法院改判。

荔城区检察院更是在辖区5个律师事务所、6个镇街及41个村居设立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同期受案数比升129%,受到各级的肯定。

2018年12月,该院干警到辖区中学为孩子们开展法治教育。

“我们正确把握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关系,围绕司法公正这一共同法治信仰,善用检察监督智慧,共向法院发出再审、诉讼违法检察建议5件,并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部分不规范现象进行类案监督,发出执行检察建议20件,移送拒执犯罪线索6件。”该院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郭紫棋如数家珍。

2018年8月,该院结合“7·30”城港大道木兰溪大桥桥下停车场火灾事故教训,及时排查辖区各道路桥梁下层空间安全隐患并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治,得到莆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冬阳充分肯定。

这是荔城区检察院加大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领域监督力度的一个案例。2018年,该院共发出行政监督检察建议13件,其中对辖区部分驾校违法用地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整治违法用地驾校13所,涉及违法用地面积约217.11亩。

2018年,该院践行“少捕慎诉少监禁”,所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捕、不诉人数率分别达38.1%和40%,实现最大程度教育感化挽救。同时,牵头多部门制定《关于开展亲职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对因监护失职失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的监护人,督促其接受一定时间亲职教育并引导正确履责,受到群众的好评。

2018年9月,该院针对食品安全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2018年11月,由荔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某小学校长祁某猥亵儿童案成功获判,同时,荔城区检察院发出的首份从业禁止量刑建议也被法院采纳。法院最终判处祁某有期徒刑10年,并禁止祁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从事教育相关职业。这是莆田市检察机关首例关于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

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该院不遗余力地将防范校园欺凌延伸至学前教育和寒暑假期间,深入辖区多所幼儿园开展专项法治巡讲。并编赠全市检察机关首本儿童防护知识漫画册,联合团区委、区妇联开展“法治冬令营”活动,共同提升青少年儿童假期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