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治报2019年3月7日公告

2019-03-07 12:37:15 来源:福建法治报

陈冰凤、郑长洁、郑庆喜、陈成兴: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吴学辉、夏海锋、刘燎原、刘完树、刘管: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周丽娟、孙枝东、阮月桂: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阮月桂、王碧霞: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邱蔡杰、吴海丽、刘晓春、张红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陈先菊、林庆鹏、陈银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6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郭秀龙、范乾斌、林乔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陈建、吴明发: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兰爱花、林邦铅、郑兴太: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7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林昌钟、汤春秀、陈彬彬、林昌冰: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林旭书、林细宁: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谢柳玉、林挺健、林琼、彭程: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8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颜序校、章炜炜: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8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杨瑾、李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叶朝腾、陈颖、叶朝飞、兰建明、刘永达: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詹思兴、陈献云、詹思恩、谢贵丹、韩全安、占思文: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闽0902民初51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黄子盛、李梅: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南平市建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童游信用社与被执行人黄子盛、李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7)闽0703执81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黄子盛、李梅共同共有的坐落于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崇阳北路同安小区1-5层、1层房产(房产证号:潭房权证建阳字第2014472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潭国用2014第00615号),并依法委托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厦均达房估字NP(2018)454号资产估价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431.26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们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周弟仔、周德清: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与被执行人周弟仔、周德清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依据(2018)闽0703执114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周弟仔所有的座落于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嘉禾北路998号和顺景园18幢21601室(房产证号:闽2016建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80号),并依法委托福建国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国信评报房字(2018)第1290号资产估价报告书(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75.66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对本评估结果有异议,应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变卖。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周治平:

本院受理原告张春芝与被告周治平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723民初12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张春芝与周治平的婚姻关系;二、婚生子周天瑞由周治平负责抚养至年满十八周岁止,张春芝从2019年3月起,每月25日前支付生活费1000元至周天瑞年满十八周岁止。案件受理费245元,由张春芝、周治平各负担一半。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光泽县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茅国武: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4民初55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茅国武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陈金盛借款220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翁荔武:

本院受理原告黄项武、宋佩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04民初9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翁荔武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黄项武代偿款99999.26元、代偿诉讼费4603元及利息;2。翁荔武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宋佩杰代偿款69599.54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檀明金:

本院受理原告杨求增与被告檀明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3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林玉瑞(男,汉族,1966年8月18日出生):

本院受理田秦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5民初531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湄洲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欧三姐:

本院受理原告陈志洪诉被告欧三姐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原告请求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及婚生女孩由陈志洪抚养,欧三姐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至陈梓桑成年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张辉荣、张福兴:

本院受理原告原告林少聪诉被告张辉荣、张福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5民初495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张辉荣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394756元,并承担自2014年4月2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张福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416元,由林少聪负担1490元,张辉荣、张福兴负担11926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7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