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4月11日公告
薛贤良: 本院受理原告严小妹与被告薛贤良、郑美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两被告向原告返还投资款人民币19万元并支付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以19万元为本金,从2014年6月24日计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每年6%计算);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相关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9年7月8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福建省清英机械实业有限公司、钟志清: 本院受理原告郭联彩与被告福建省清英机械实业有限公司、钟志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9年7月10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福建省清英机械实业有限公司、钟志清: 本院受理原告江修琛与被告福建省清英机械实业有限公司、钟志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清单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定于2019年7月1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赵成辉: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支行与被执行人赵成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对你名下位于闽侯县上街镇邱阳东路8号书香领寓5#1217单元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案号建友估房字第201800431号,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评估报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肖光会: 本院对原告胡敬强诉被告肖光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426民初1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梅仙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尤溪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许晓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许晓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许晓清偿还信用卡透支11591.79元、利息及费用29078.87元(其中利息5902.17元,滞纳金23176.7元,利息及费用暂计至2018年12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费用直至还款之日;2.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曾缉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曾缉真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曾缉真偿还信用卡透支14629元、利息及费用31091.48元(其中利息6498.52元,滞纳金24592.96元,利息及费用暂计至2018年12月20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费用直至还款之日;2.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答辩、不出庭,本院将视为你放弃答辩的诉讼权利,并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陈海雄、陈长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陈海雄偿还借款本金68909.57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本金分期手续费及违约金直至还款之日;2.陈长城作为陈海雄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陈元祝、陈海雄: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陈元祝偿还借款本金73533.97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本金分期手续费及违约金直至还款之日;2.陈海雄作为陈元祝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李波(男,汉族,1977年11月5日出生,原住长乐区漳港街道屏洋村屏北路39号,现住地址不详。) 本院对原告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被告李波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闽0182行审10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被告:陈晖晖,男,汉族,1991年11月3日出生,住福建省长乐市罗联乡大坪村下陈56号,身份证号码:350182199111036833。 本院受理原告陈兆华与被告陈晖晖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原告的承包厨房餐饮员工工资和采购成本费合计人民币33910.9元,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延支付工资的赔偿金人民币20000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遗失声明 章黎明与林榕晓(持证人:章黎明,结婚证字号:闽航结字第01060622号)结婚证一本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2019年4月11日 黄丽琼: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联信汇业仓储有限公司诉你不当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闽0302民初158号《民事判决书》和福建省联信汇业仓储有限公司的《民事上诉状》。现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外,向你公告送达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宋必华: 本会受理申请人福州吉诺汽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宋必华修理合同纠纷案([2018]榕仲受字第499号),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榕仲裁字第482号《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请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一层) 福州仲裁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李建昌: 本院受理原告姚永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1日8时3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陈美丽: 本院受理原告吴智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7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福建程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华纯: 本院受理原告郑锋芝与福建程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曾华纯、程丹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吴纯朴、谢青青: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黄德雄、陈丽英与被执行人吴纯朴、谢青青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东山县人民法院(2018)闽0626民初15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立案执行。现依法向被执行人吴纯朴、谢青青公告送达(2019)闻0626执413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被执行人吴纯朴、谢青青于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将福建省东山县铜陵镇铜亭街五里亭151幢-502号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名下。 东山县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黄林庆、冯金珍、黄周玲: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陈克送、陈克传: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王玉玲、陈言栋、陈星星: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陈仕兴、吴亦建、吴新书、翁干云: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冯世标、彭祥庆、甘丽卿、冯世明: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杨香婴、林明城、陈言辉: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刘金住、吴明新、林森: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王则添、刘烨、范高宁、范高全: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李敦周、李敦提: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黄素黎、杨庆灿、杨庆官: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宁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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