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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检察官彭忠华

2019-04-23 12:30: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吃”卷宗的人

-海峡法治在线4月23日讯 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有个传说,院里有个“可以不用吃饭,但一定要吃卷宗的人”。近日,记者走进洛江区检察院,聆听“吃卷宗的人”——洛江区检察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彭忠华的故事。

坐在庄严的宣告席上,彭忠华正一字一句铿锵有力地进行检察宣告,念着念着他的眼镜就悄无声息地滑落至鼻尖,而检察宣告只是他工作的一小部分。

从2011年进入检察系统工作至今,彭忠华一直从事着刑事检察工作,公诉科的干警少案子多,作为公诉科除科长以外唯一的员额检察官,属于他的铁皮柜里,卷宗往往是最多的。大家总是能看到他翻着厚厚的卷宗,指尖在键盘上快速地敲击。着夜幕中灯火通明的办公室里,常常有他的身影。

“每一起案件都关乎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容不得半点马虎。”彭忠华时刻用这句话警醒自己,始终坚持着不枉不纵的法律准绳。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何某某等人信用卡诈骗案中,何某某等人采用新型手段获取了用户的信用卡信息,并利用这些信息窃取了用户百余万元的钱款,因其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最终公安机关能认定何某某等人信用卡诈骗的数额只有30余万元,无法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

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彭忠华认真审查细改证据材料,从中发现了何某某等人涉嫌伪造金融票证的相关线索,后指导公安机关改变侦查方向,从伪造金融票证罪的方向收集证据,最终何某某等人均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彭忠华在审查起诉案件中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追加起诉、成功抗诉案件获中院改判。同事常笑称“他是个可以不用吃饭,但一定要吃卷宗的人。”而这有趣的调侃背后,是一个勤勤恳恳、尽职尽责的公诉人数不清的日日夜夜。

在办理全某某故意伤害案时,他发现全某某虽然有造成刘某某轻伤二级的事实,但其行为可能是正当防卫,后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最终全某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小到个人原则的坚守,大到社会正义的维护,这样的工作并不轻松。对于彭忠华来说,做一名兢兢业业、不忘使命的检察人,就是他最幸福而骄傲的事。

(本报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彭禾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