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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政法部门的一次“柔情接力”

2019-05-29 10:13:1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9日讯 “那天喝了一点老酒,以为不会有事,就开着摩托车上路……希望大家能够吸取我的教训,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永安市安砂镇江后村妇女黄某是村里“移风易俗,平安建设”的宣讲员,但她同时也是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嫌疑人。日前,在江后村召开的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上,黄某现身说法进行宣讲,并当场宣读自己的悔过书。
 
侥幸心理 女子醉酒上路
 
今年3月27日中午,黄某在家中吃饭后喝了一碗老酒,自认为酒量不错的她,抱着侥幸心理,随后驾驶两轮踏板摩托车上路。
 
在曹田村水东路段,黄某被永安县公安局安砂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经抽取血样鉴定,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9.1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在农村,酒驾、醉驾一直是一项屡禁不止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长期存在的一个农村陋习。但是,女性酒驾,甚至醉驾却是非常少见。”办案民警介绍,4月2日,黄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永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这也是安砂镇辖区内近五年来首次女性醉驾被警方查获。
 
酒驾被拘 年迈老人求情
 
在黄某被拘留期间,江后村的村干部向安砂派出所反映,黄某95岁的公公因多日看不到媳妇,几天来几乎米粒未进,基本处于节食状态。
 
经过民警进一步了解,黄某的公公因残疾常年卧床,孝顺的黄某作为媳妇,多年来始终悉心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公公待黄某如同亲生女儿。此次黄某因醉驾被依法刑拘,家中老人生病无人照顾且心急如焚,才造成上述情况。
 
本着以人为本和特事特办的原则,安砂派出所立即向永安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提出申请,并向局领导汇报。在取得局领导的支持后,以最短的时间为黄某办理了取保候审,让其能够先行回家照顾年迈的老人。
 
入户关怀 女子后悔不已
 
黄某回家后,安砂镇综治委和派出所组织政法干部,主动深入黄某家中进行入户回访,进一步了解其家庭情况,宽慰家中年迈老人情绪,并向黄某介绍了醉驾的危害。
 
“我是真的糊涂,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犯了错误,还让家人担心……”黄某对自己醉驾的行为万分后悔,她告诉前来慰问的政法干部,3年前自己的丈夫也曾同样因为醉驾被判处实刑,夫妻俩可谓是前赴后继。
 
见到儿媳妇黄某回家,年迈的老人心里安定了许多,加上黄某的悉心照料,老人的病情和状况也逐渐好转。黄某对政府及派出所的举动表达了深深的感谢,也为自己醉驾的行为深感后悔和自责。
 
现身说法 倡导移风易俗
 
为了表达自己的悔意,并且不让此类案件再次发生在身边,黄某选择站了出来,她不隐瞒自己醉驾被刑拘的事实,放下农村人较为看重的脸面和尊严,主动把自己醉驾的违法行为,向周边邻居和亲戚现身说法,并找到村干部,表示愿意以自己为反面教材,教育引导村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恰逢安砂镇正在开展“移风易俗,倡导乡村文明新风”活动,主要目的就是树立家风家训、孝老爱亲、邻里和谐典型,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并且转变农村酒驾、赌博、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农村陋习。江后村在征得镇党委、政府的同意后,随后聘请黄某为村“移风易俗,平安建设”宣讲员,并于4月18日召开全体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由黄某在会上进行宣讲,并当场宣读自己的悔过书。
 
在场的村民,通过对发生在身边的这一事件的学习和反思,深刻体会到酒驾醉驾的危害。同时也为黄某常年照顾残疾卧床的公公的行为感到认同。在黄某的广泛宣传带动下,安砂镇江后村营造起了遵守交规,杜绝酒驾的良好氛围。
 
公开庭审 兼顾法理人情
 
基于黄某良好的悔罪表现,以及在推进移风易俗工作中产生的正向宣传效果,安砂镇党委、政府和安砂派出所向永安市法院提出了流动法庭下乡镇开庭审理的邀请。
 
永安市法院刑庭采纳了意见,组织流动法庭进行公开审理。
 
“现在开庭!”今年5月9日,永安市法院和市检察院的干警们赴安砂镇,就黄某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全镇各村(社区)主干、综治协管员等共80余人到场旁听。在整个庭审过程中,黄某始终保持高度的配合,当庭自愿认罪。
 
考虑到黄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并且有安砂镇江后村、安砂派出所以及安砂镇党委、政府提供的黄某孝老爱亲和主动宣传遵守交规的证明,可以从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黄某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詹佳冬 陈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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