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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警方通报2起醉酒妨害公务典型案例

2019-06-28 10:14: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6月27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厦门共发生67起酒后暴力袭警或妨害、阻碍执法案件,71人因拒不配合民警执法或暴力抗法被查处,其中,刑事拘留55人,取保候审2人,行政拘留14人。
 
案例一:6月4日23时许,胡某军(男,44岁, 厦门人)醉酒后,独自来到五通派出所船舶管理站的办公室,对着正在执勤的辅警突然破口大骂,其间,胡某军还多次推搡和拍打辅警的肩部和头部。
 
接到报警后,五通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到场处置,也遭到该男子言语侮辱,民警依法将其控制后送往仙岳医院醒酒。在医院门口,胡某军仍然不配合,拒不下车并暴力反抗推搡、拉扯民警。目前,胡某军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依法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二:5月15日6时许,吴某俊(女,31岁,云南昭通人)与朋友在KTV一起喝完两瓶洋酒后,便前往思明区莲前西路某健康会所泡脚,并拒绝配合会所工作人员进行身份登记,强行闯入包间。
 
接到报警后,嘉莲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场处置,要求吴某俊提供身份证件配合会所工作人员登记,吴某俊拒不配合并叫嚷让民警离开。就在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其到派出所核实身份时,吴某俊突然情绪激动并推搡民警,民警依法将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随后,在派出所大厅内,吴某俊依然拒不配合执法,辱骂并先后用脚踢踹民警和辅警。目前,吴某俊因涉嫌妨害公务已被依法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警方提醒:朋友聚会切忌过量饮酒,醉酒闹事影响公共治安;若酒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醉酒并不可以减轻或免于处罚,切勿有侥幸心理。民警在依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抗拒民警的正常执法,如有陈述请在配合民警执法的前提下依法履行;对于辱骂、威胁、暴力抗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