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7月23日公告
郑凤英: 本院受理原告池燕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李敏辉: 本院受理原告倪可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李敏辉: 本院受理原告倪可锦诉你与周小文(周国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陈丽平: 本院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陈爱新: 本院受理原告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飞竹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张桂英: 本院受理原告黄衍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刘长来: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芬香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长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尚欠的货款64295元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尚欠货款64295元为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上浮50%的逾期罚息利率标准,从2018年9月15日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陈永强、连春英: 本院受理原告徐玉与被告陈永强、连春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转化程序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送达后15日和2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在本院三沙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霞浦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清流监狱刘超警官证(警号:3515208)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2019年7月23日 王雪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44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谢秀珍: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44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吕素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4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叶成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4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陈顺宏: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45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陈秀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45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林国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145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潘氏玉(PHAN THI NGOC): 本院受理原告曾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1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武氏金鸾( VO THI KIM LOAN): 本院受理原告蔡万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1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武氏锦秋(VO THI CAM THU): 本院受理原告魏成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15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宁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陈世宇(男,汉族,1979年4月20日出生): 本院受理曾金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湄洲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朱金明(男,汉族,1971年5月4日出生): 本院受理朱玉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305民初58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湄洲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吴玉明、姚如莺: 本院受理原告林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吴清贵: 本院受理原告陈建琛与被告吴清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生态环境审判庭领取(2019)闽0922民初724号民事判决书(裁判主要内容:吴清贵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建琛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从2017年12月2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陈从国: 本院受理原告黄绍吕,被告陈从国买卖合同纠纷[(2019)闽0922民初998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922民初99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鹤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古田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