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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9年8月24日公告

2019-08-26 14:29:2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白湖村下濂86号李榕斌:

福建省福清市一都镇善山村桥头14号陈国华: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淡与被告李榕斌、陈国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81民初8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李榕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金淡借款3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照月利率1.8%自2017年2月15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被告陈国华对于本判决上述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的清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867元,由两被告李榕斌、陈国华负担,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江发明、叶燕群:

本院受理原告陈秀美与被告江发明、叶燕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闽0121民初19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江发明、叶燕群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陈秀美借款计人民币10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约定的月利率1.5%计算,自2018年6月17日起至江发明、叶燕群共同还清借款之日止。】,请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至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吴宏:

本院受理原告李慧星与被告吴宏、余谋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依法判令俩被告共同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和利息6600元(以本金3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从2019年6月16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7月29日,利息为6600元)。2.请求判令俩被告支付原告为实现上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8000。3.请求依法判令由俩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决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许俊雄: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305民初154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许俊雄应偿还给原告欠款本金64349.33元、分期付款手续费1519.92元及截至2019年4月17日的利息8802.64元、违约金3702.77元,并自2019年4月18日起按领用合同约定的方法继续计算利息、违约金至偿清之日止(利息、违约金折合年利率24%为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广业(福建)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秀屿区东峤众利鞋面加工厂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你立即偿还鞋面加工费45000元,并自2019年3月1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陈顺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东庄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材料。原告请求判令你立即偿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34165.19元及截至2019年5月1日的利息、复利2897.94元,违约金、手续费11073.12元,并支付自2019年5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领用合约、章程约定的利息、复利、违约金。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5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黄荣新:

本院受理原告郑仁琳与你租赁合同纠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2月6日8时30分在本院大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林清勇: 

本院受理原告凌吓尾诉你扶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闽0322民初24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你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的每月给付给凌吓尾扶养费1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莆田市三丰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莆田市大洲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莆田市三丰贸易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304民初44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驳回莆田市大洲工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208元、公告费720元,由莆田市大洲工贸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另,原告莆田市大洲工贸有限公司已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本院告知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及送达上诉状副本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陈铸凡:

本院受理(2019)闽0403民初1331号原告林扬生与被告陈铸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1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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