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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生效文书 移送立案侦查

2019-09-03 11:45:5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3日讯 三明一女子林某无视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且转移资产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目前,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7年10月,蔡某因看中了林某名下位于三明市区某处的房产,便和林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对交易的价款、交付的时间等事项作了详细的约定。合同签订后,蔡某依约将购房款30万元支付给了林某,但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发现该套房产已经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至蔡某的名下。蔡某随后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购房款,但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蔡某将林某起诉至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要求林某承担违约责任。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并且约定林某于2018年8月15日前归还蔡某购房款30万元并支付违约定金5万元。

调解书生效后,林某前往法院处理了房产上的查封事宜,蔡某以为事情得以顺利解决,便放下了心头的焦虑。可没想到的是,林某处理完房产的查封事宜后,不但没有按调解书约定履行义务,反而还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和车辆转卖给第三人,且所得款项没有用于归还蔡某的债务。无奈之下蔡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本着解决纠纷的立场,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林某每月至少向蔡某归还5000元,还清债务为止。可和解协议达成后,林某仅履行了五期债务又玩起了“躲猫猫”。鉴于林某对待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表现出如此消极态度,而且转移资产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已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梅列法院执行局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胡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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