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法院宣判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2019-09-06 10:28: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6日讯 9月4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对以吕某庆、吕某坚、吕某美为首要分子的1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以来,被告人吕某庆与吕某(已判决)等人纠集被告人伍某朝等外来人员组成犯罪集团共同实施开设赌场犯罪,并先后吸纳了被告人吕某坚、吕某美、李某德、汪某鸿、桂某波等人加入,最终形成了以被告人吕某庆、吕某坚、吕某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为攫取经济利益,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持有“干股”、控制“抽水”、分发工资以及对欲脱离集团单独运营的其他外地股东采用暴力、威胁手段进行打击等方式将赌场运营控制权掌握在本地势力手中,多次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并通过赠送香烟等方式腐化执法人员吕某鑫、吕某钞(该2人另案处理),为赌场提供便利,在同安区新民镇一带造成了一定的恶劣社会影响。 最终,被告人吕某庆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吕某坚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被告人吕某美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犯罪集团其他11名成员被判处十个月至二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同法宣) |
相关新闻
精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