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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检察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全省文明单位

2019-09-12 17:02:3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2日讯 为推动落实新时代创建全省文明单位工作,今年以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该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力度。

据了解,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该院建立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志愿者工作制度,制度包含组织、例会、学习、考勤、活动、奖惩等9大块内容,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该院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活动共39次357人次,连续六届被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第省级文明单位,该院多名干警还分别荣获2015-2017年度厦门市文明家庭称号、2018年厦门市宣传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最美”先进典型活动中的“最美志愿者”、 “2019年度厦门市岗位学雷锋标兵”等荣誉称号。 

(陈燕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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