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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都三明·最氧三明”的检察因子

2019-09-16 12:26:4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6日讯 如何强化检察职能,护航绿色发展,保护台商台企合法权益,为“绿都三明·最氧三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三明市检察机关为此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三明市检察院党组认为,三明市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是国家森林城市,森林覆盖率达76.8%,享有“绿色宝库”的美誉,是全国最绿城市,生态资源已经成为三明最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要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守护三明青山绿水。

令出则行至。三明市检察院党组的决策,立即转化为干警的实际行动,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主动作为,积累了具有三明检察特色的公益诉讼工作经验。

清流县检察院办理的诉环保局不依法履职公益诉讼案,成为全国首批、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胜诉案,不仅得到高检院领导肯定,还被高检院确定为第八批五个指导案例之一,省政府专门发文肯定该案的典型示范效应。

三明市检察院办理的苏某和等10人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系全省首例土壤污染专项监督案件。永安市检察院诉吴某猛等人环境损害侵权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系全省首例开庭审理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为全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提供模板。

这些典型案例的办理,有力地强化生态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充分依托“党政支持、人大授权、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检察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沙溪河、巴溪河、文江河等流域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建立环戴云山的“四市五县”生态保护司法联盟和闽江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全市检察机关致力在做强检察建议刚性上下工夫,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方式,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进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建宁县检察院在走访调查时发现濉溪河流域无证采砂、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突出,针对有关部门不规范履职的问题,先后对县政府、水利局、国土局、交通局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有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不作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5件,相关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86件,诉前程序整改率达90%,有力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

绿色名片,备受青睐。三明的优美环境和绿色生态,吸引了不少台商前来投资农业产业,如何更好地做好服务台商台企工作,保护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对此,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瑜先后到清流县、大田县等台商企业集中地区开展专题调研,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对台政策理念,努力为台商台企到三明投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明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并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服务台商台企的若干意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涉台巡回检察工作方案》《涉台巡回检察室工作职责》和《涉台巡回检察联络员职责》等文件,规范涉台巡回检察工作。三明市检察院设立涉台巡回检察室,选择在台商台企最集中的清流、大田、永安、梅列、沙县等地设立巡回检察联络室。通过建立涉台巡回检察微信群,第一时间掌握涉台工作动态和台商法律诉求,靠前做好服务台商台企工作。

2016年初,大田县检察院涉台巡回检察工作人员在走访台企大方广茶叶有限公司时得知,大田县政府2008年拨付该公司的一笔“茶叶园地补助资金”至今未到账,便立即对该线索启动初查工作。后查明,该笔款项系大田县屏山乡财政所原所长池某某非法挪用于个人炒股,该案的成功办理依法为大方广茶叶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三明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努力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三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本报记者 黄丽青 特约记者 陈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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