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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2019年10月12日公告

2019-10-15 15:07:23 来源:福建法治报

黄仁志:

本院受理原告李飞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4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范贤书、范协富:

本院受理原告范国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14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张斯期、程晓群:

本院受理原告鲍建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6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林源(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海瑶村东门197号):

本院受理原告翁其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9.5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决定于2019年12月30日15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林传忠(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海瑶村北门110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心钊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81民初4475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林传忠应于本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陈心钊偿还借款本金4万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黄少和:

本院受理原告张裕峰诉被告古田县城市管理局、古田县人民政府其他行政管理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黄少和:

本院受理原告张裕峰诉被告古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行政管理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彭兴铨:

本院受理原告黄莺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902民初2387号民事判决书(准予原告黄莺钗与被告彭兴铨离婚)。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福建欣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鼎市通达机车部件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欣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判决:一、被告福建欣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福鼎市通达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租金15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8年11月1日起按年利率4.75%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福建欣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福鼎市通达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因本案诉讼支出的公告费3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赖丁起、刘金青:

本院受理原告陈金珠与被告赖丁起、刘金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案件申请检察监督告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张宜杰:

本院受理原告许海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703民初11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邱新韧: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建阳区支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703民初17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范祖雍、南平市建阳区英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郑圭泉诉被告范祖雍、南平市建阳区英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闽0703民初2240号。诉请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范祖雍付勾缝工程款9243元,被告二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当事人举证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第三日下午15: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王命文:

本院受理原告黄国庆与被告王命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481民初30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王命文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黄国庆借款本金94,000元,并以94,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2019年7月17日起至借款实际偿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黄国庆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冯洪政:

本院受理的原告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冯洪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闽0481民初31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张育生:

本院受理原告郑建平与被告张育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曰起,经过60曰,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西洋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邹加葵:

本院受理杨文华与被告陈志明、邹加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481民初687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0月12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霞浦县天福宾馆投资人张帮忠于2019年10月10日作出解散霞浦县天福宾馆的决定,现已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企业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企业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帮忠

联系电话:13859623585

联系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同兴新村76号(1-3层)

霞浦县天福宾馆

清算人:张帮忠

2019年10月12日

遗失声明

福安市磊鑫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665070089Y)遗失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声明作废。

福安市磊鑫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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