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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司法局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2019-11-19 12:32:35 来源:福建法治报

 

创新治理 真心缓民急

今年9月26日,《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消息一出,赢得一片欢呼,市民都期待着通过立法,使两江流域生态得到更好保护,真正实现家乡“高颜值”。

而这些良法善治的背后,有着泉州市司法局的辛勤耕耘。今年,泉州市司法局不仅负责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同时也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调研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地方法规的出台。同时,还与市委文明办联合起草《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更好巩固移风易俗试点工作成果,是一次“德治”和“法治”相结合的有益探索。

为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创建的基础工作,泉州市司法局创新工作方法,对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直政府部门下发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要求的具体通知,对报备期限、备案报告范本、起草说明范本、合法性审查要求、备案审查绩效考评量化表等及时作出具体提示要求,并将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作为市对县指标考核指标和对市直各部门绩效评估察访核验内容。截至目前,共收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28件。市司法局主动、靠前服务,积极与制定部门沟通,主动审查,审查率达到100%。对于内容违法,增加老百姓的义务和减损老百姓权益等违法的27份规范性文件坚决予以纠正,真正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着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泉州市的法制统一。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泉州市司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建立特邀执法监督员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目前,共聘请了29名特邀执法监督员,收到各行政执法部门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747件。建立健全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先后牵头召开府检、府院联席会议,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今年来,两法衔接执法部门共移送公安构成刑事犯罪案件49件。

执法案卷考评点评会

如何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完成“服刑人”到“社会人”顺利再造?石狮市司法局的做法也许可以代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回答。近年来,石狮市司法局围绕把社区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积极创新社区矫正治理模式,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建设,激发社区服刑人员内在改造动力。石狮市司法局自2008年开展社区矫正以来,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298人,在矫281人,无一例重新犯罪。今年5月16日,全省第一季度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分析交流会在石狮市召开,泉州市司法局就推行政府购买社区矫正非执法类项目服务作典型经验发言。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莅临石狮市调研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对泉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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