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11月20日公告
方小清: 本院受理原告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杨立涌、李向阳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5民初1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林海杰: 本院受理原告杨剑萍与被告林海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闽0303民初4005号】。杨剑萍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林海杰向杨剑萍返款借款45000元,并以该款为基数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暂计算至起诉之日约为90元);2.本案诉讼费由林海杰承担。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提出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交通巡回法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孟少锋 本院对张小钦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14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赵应峰: 本院受理原告万丽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林而盛: 本院受理原告林永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宁德市鑫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与被执行人宁德市鑫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闽0902行审144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董书红、蔡襄: 本院受理(2019)闽0403民初1969号原告董书艳与被告董书红、董书晴、第三人蔡襄继承纠纷一案已判决,被告董书晴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未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本案审理。 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20日 遗失声明 明溪县林林名酒行不慎遗失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0月26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13504210002024;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5日),现声明作废。 明溪县林林名酒行 2019年11月20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芗城区杨河鑫足浴店不慎遗失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4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602MA2XTR82XN,现声明作废。 漳州市芗城区杨河鑫足浴店 2019年11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州新佰特家居饰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1MA32TFNY84),不慎遗失合同章(2015年11月23号刻制3501210026975)声明作废! 福州新佰特家居饰品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闽祯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传庚 联系电话:18850784077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烟亭 宁德市闽祯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传庚 成员:林钢钟 2019年1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云霄县佳绿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2019年11月18日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国定 电话:15159666878 联系地址:云霄县东厦镇佳洲村郭墩248号 云霄县佳绿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林国定??副组长:林进寿 2019年1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秀屿区鸿腾鲍鱼养殖专业合作社2019年11月19日的成员大会决定,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合作社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建煌 联系电话:13859828553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东岱村230号 莆田市秀屿区鸿腾鲍鱼养殖 专业合作社清算组 组长:王建煌 2019年11月20日 遗失声明 漳平市艾尚茶叶店遗失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8月18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881MA2YNBD930,声明作废。 漳平市艾尚茶叶店 2019年11月20日 遗失声明 福建瓯森矿业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福建省建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1月22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一份(注册号:350783100037922),现声明作废。 福建瓯森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瓯森矿业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黄焱 清算组成员:陈金屏、温华荣 联系人:黄焱 联系电话:13880679518 福建瓯森矿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2019年11月20日 遗失声明 林建铃不慎遗失宁德市蕉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6月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一份,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城南广运水产品经营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02MA2Y9WJ68N,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林建铃 2019年1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2019年11月17日股东会决议,连城洪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200万元人民币,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关辉 联系人:13959165369 联系地址:连城县新泉镇儒畲村田金前 连城洪兴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遗失声明 长泰县飞腾机械配件加工厂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长泰县飞腾机械配件加工厂,现声明作废。 长泰县飞腾机械配件加工厂 2019年1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宁德市星鑫贸易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传庚 联系电话:188 5078 4077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后岗开发区别墅区0号 宁德市星鑫贸易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林传庚 成员:林世雄、林传快 2019年11月20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东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2015年9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文生 联系电话:15259251019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浦东副食品批发市场16幢16号 漳州市东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 清算组组长:陈文生 副组长:余新生 2019年11月20日 福建省仙游县城中城古典家具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陈安清(仙劳仲案[2019]285号)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仙劳仲案[2019]285号《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委(地址:福建省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6号二层仙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0594-6763992、0594-8260306)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0年2月6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活动,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请在闭庭之日起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仙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