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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溪畔非法采砂 破坏生态环境获刑

2019-12-05 10:47:3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5日讯 莆田市“母亲河”木兰溪经过治理已焕然一新,成为了全国首条全流域系统治理水系,可仍有一些不法分子为经济利益在此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采砂案。

法官介绍,2018年11月27日,华亭镇人民政府委托一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招标项目“莆田市木兰溪木兰陂至濑溪段疏浚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标。林某平得知后,要求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莆田办事处负责人沈某某利用公司资质参与该项工程的投标。12月17日,沈某某中标后将该项工程转交给林某平负责施工。

2019年1月,被告人林某勇受林某平雇佣为该项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指挥现场挖掘机的施工和土方车的运输、记录土方车的运砂车次。一日,林某勇在采挖河道清淤平整过程中,发现了许多优质砂石,便将其暂放在附近的河滩地上,待夜间组织工人转移至林某平指定的空地上堆放。同时,被告人林某勇还按照林某平的要求,继续在夜间再组织工人盗挖砂石。同月24日晚,华亭镇镇政府干部在现场发现有人非法采砂遂报警。案发后,经城厢区某测绘公司测量,该堆砂石方量为4920.6立方米;经城厢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此堆砂石价值人民币226347.6元。

案发前,林某平已在案发前因病离世。被告人林某勇案发后自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亲属又自愿代其预交罚金,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据此,城厢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勇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莆田市公安局扣押的砂石4920.6立方米,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在河道中偷挖乱采会使河床高低不平,水流不畅,降低河道排洪防洪能力,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法官说道,城厢法院对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对治理木兰溪不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还挂牌成立了木兰溪全流域系统治理木兰法律工作站,创建巡回审判示范点,助益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莆田。

(记者 庄然 通讯员 黄盈熹 杨榕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