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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女友分手 男子滋扰获刑

2019-12-16 11:02:0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6日讯  因不满女友提出分手,男子陈某多次滋扰女友,甚至抢走女友手机并将之损毁。日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陈某与林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今年3月,因感情失和林某向陈某提出分手,但遭陈某拒绝,双方多次因感情纠纷报警。3月中旬,公安机关曾为二人进行调解,陈某承诺不再纠缠林某。

3月下旬,陈某在林某的暂住处殴打林某并拿走其手机,私自用林某手机充值话费1810元,后将手机归还。5月中旬,陈某又将林某价值3311元的手机拿走,私自用林某手机充值话费810元并将该手机损毁。6月中旬,陈某在集美区某村跟踪林某,双方发生争执,被路人制止并报警。

路人报警后,陈某没有离开,而是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归案后,陈某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陈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林某经济损失,并取得林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强拿硬要他人财物达人民币2620元,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达人民币3311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陈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认罪认罚,对其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的家属已代为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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