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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拆二维码门牌 店主依法受处罚

2019-12-16 11:49: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6日讯 近日,一家店铺拆除自家门口二维码门票,被漳浦县公安局民警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漳浦县公安局绥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发现,绥安镇龙湖大道池某经营的养生馆的二维码门牌不见了。民警立即入户了解情况,经核查,池某因缺乏二维码门牌保护意识,重新装修养生馆时未向公安机关报备,私自将安装在门口的二维码门牌拆除。

随后,社区民警依法对池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对池某处以罚款200元。

(王巧英 沈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