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2019年12月14日公告
楼晓武: 本院受理福建南天华盈木业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荆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张义仁: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被告张义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连雄: 本院受理原告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连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叶锡先: 本院受理原告林知金诉被告叶锡先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郑坚: 原告倪伟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甘银娇: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被告甘银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郑送: 本院受理原告世纪金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诉被告郑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黄银国、马贤芳、黄国用、黄银财: 本院受理原告罗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闽0123民初29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李诗野: 本院受理原告吴翰与被告李诗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闽0982民初21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即发生法律效力。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鄢桂木(住福建省永泰县梧桐镇演村隔头6号): 本院受理原告林洁与被告鄢桂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闽0125民初12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永泰县人民法院嵩口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泰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蔡学攻: 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公司诉被告三明市天一物流有限公司、曹刚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9)闽0481民初19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出副本3份,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吴晓路: 本院受理(2019)闽0481民初3586号原告戴美兰与被告吴晓路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3月26日9:30,在本院208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何闽军: 本院受理(2019)闽0481民初4533号原告谢俊贤与被告何闽军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3月26日9:00,在本院208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