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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人民法院巧调小微企业货款纠纷获锦旗

2019-12-27 11:44:2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7日讯 “要不是法院帮我们要回货款,公司可能已经运行不下去了。这面锦旗是你们应得的。”近日,浙江某泵阀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向沙县人民法院法官郑柳琴递上锦旗以表感激。

原来,被告三明某阀门有限公司是沙县金沙工业园内一家主营中高压阀门的小微民营企业,4年前就已经开始供货给原告浙江某泵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一直存在合作关系。但时近年末,三明某阀门公司因未收回货款过多,拖欠了浙江某泵阀有限公司的货款。

如果案件只作简单的判决,被告为拖延时间很可能上诉,这样不仅原告拿不到货款,被告也会因诉讼带来负面影响,对两家公司都不利。郑柳琴做了充分考虑之后,多次到三明某阀门有限公司走访了解企业情况,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还款的后果,并与原告方积极沟通,说明被告现在的处境。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欠原告的货款418777元于3个月内付清。该案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协议用时不到1个月。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审理的10多件涉小微企业案件,大部分以调解结案,既有力保障了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罗兰)